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浙江大学,迈上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联系浙江大学,18次莅临指导,对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23年4月,在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擘画了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蓝图。在127年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秉承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逐步形成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的浙大精神。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40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直属附属医院。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7390613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808.6万册。截至2023年底,学校有全日制学生67656人、国际学生5514人、教职工9557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全职院士27人、中国工程院全职院士21人、文科资深教授1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3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10人。2022年,浙江大学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1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绝大多数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可喜进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著名法学家李浩培教授出任首任院长。当时海内外许多著名法学大家前来任教或讲学,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法学派的代表罗斯科•庞德教授就曾在法学院授业传道。
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国立浙江大学成为单一的理工科大学。1980年,原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原浙江大学在1995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四所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医科大学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随即组建成立了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法学理论(030101)
研究方向:不区分招生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法律方法论、法律社会学、人权法、法律史等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者应是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已获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申请非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2.外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直博生48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WSK(PETS5)达到合格标准;雅思(学术类)6.0及以上;新托福85及以上;小语种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大学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考试,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480分的水平;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或德语、法语、俄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及以上(即:德语达到德福TestDaF总分12分及以上且各模块最低分不低于3分)或DSH1及以上,法语TCF达到400分及以上或者DELF/DALF达到B2级及以上,俄语达到ТРКИ2级及以上);或日语(JLPT)达到二级(N2)级及以上。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考生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内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
2024年10月18日9:00-11月18日20:00,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考生,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2)2025年3月中下旬,非全日制定向法律博士考生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学校相关通知。
(二)材料递交清单
2024年11月18日前递交申请材料,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的电子版。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10000字左右。
(3)两封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撰写。
(4)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硕博连读生提供硕士阶段;普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扫描后提交电子版,原件复试时提交)。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申请硕博连读不提供)。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复试时提交)。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在读博士生报考需递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定向就业考生需递交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材料递交格式要求
电子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按以上给定顺序编码存于文件夹,并压缩为一个附件,2024年11月18日前发送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李俞可心老师邮箱,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姓名+报考导师+硕士毕业院校”并填写报名问卷。
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各学科“材料审核小组”协助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普博生综合考核名单将于12月中旬公布。普博生综合考核于2025年1月上中旬进行。具体综合考核安排及时间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
各学院(系)对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考生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录取资格只在2025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报考各类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转为普通计划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万元/生/年。
除岗位助学金外,我院设立泽大学业奖学金、六和奖学金等多项院设奖助学金,奖励在学术科研、综合发展、实践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