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浙江大学,迈上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联系浙江大学,18次莅临指导,对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23年4月,在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擘画了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蓝图。在127年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秉承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逐步形成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的浙大精神。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40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直属附属医院。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7390613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808.6万册。截至2023年底,学校有全日制学生67656人、国际学生5514人、教职工9557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全职院士27人、中国工程院全职院士21人、文科资深教授1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3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10人。2022年,浙江大学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1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绝大多数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可喜进步。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社会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关头应运而生。学院秉持“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的理念,致力于培养公忠坚毅、能担大任的领导人才,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顶尖、世界知名的公共管理学院。
学院下设政府管理系、土地管理系、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城市发展与管理系、信息资源管理系、农业经济与管理系、政治学系等7个系,涵盖2个一级学科。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学科、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取得双丰收,均进入国内头雁阵列。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榜单。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科入选学校“高峰学科”榜单。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社会学
二级学科:社会学(030300)
研究方向:不区分招生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师资力量雄厚,大多毕业于海外名校,涵盖众多研究方向,如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宗教与族群社会学、知识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组织社会学、性别研究、发展政治经济学、人口学、社区研究、政商关系研究、社会人类学、医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等;在方法上涵盖了比较历史分析、质性访谈、调查统计、博弈论、计算机模拟、网络分析、文本内容分析、实验和大数据等各类研究方法,整体实力位居国内社会学前列。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外语水平须符合:
全日制非定向生:大学英语六级500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85及以上(上述成绩有效期五年,即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注1、不认可家考的雅思和托福成绩
注2、对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上述外语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
普博生:原则上应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已发表的论文和及其他研究成果(被收录的会议论文请附查新中心查询证明;会议论文或工作论文要求提供论文全文作为附件)
没有上述成果的,由各招生学科(专业)材料审核工作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学术背景、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学术水平及专业潜质等方面综合评审。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考生须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线上(下)材料递交。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4年10月18日9:00至2024年11月18日20:00,开通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考生、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在职考生,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考生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报名阶段只需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导师信息可在公共管理学院中文网招生信息-导师信息栏查阅。
2.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
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于11月26日前递交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寄出时间为准。请用EMS或顺丰邮寄。邮寄地址见后):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及以上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6)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科研成果、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时带原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0)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增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报考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辅导员专项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公共管理学科在职生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共管理学科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3)。
(11)在读的博士研究生递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注
1.上述材料除了专家推荐书外,均要同时上传报名系统。
2.未及时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未及时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分别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事宜。
1.材料初审
由各学科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评价并评定初审成绩,结合学科当年招生名额,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实行差额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经博士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将在公共管理学院网上公布。
2.报考资格复查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组织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具体复查内容如下: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①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的,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②应届毕业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
③已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现役军人审核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证明。
3.综合考核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包括英语水平测试(1小时,100分)、学科综合测试(2小时,100分)
笔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学科综合测试*30%。
根据笔试成绩,按1:1.5左右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统一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容包括学术报告(包括相关文献评述、研究设想、个人专长等,制作Powerpoint汇报)以及向专家组介绍个人经历、工作或科研业绩、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等(20分钟左右),并回答专家的提问。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学术报告及综合素质、能力综合评分。以全部专家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由英语能力测试、学科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加总组成,三者权重依次为20、30%、50%。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浙江大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体检表于2025年4月30日前寄送到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学院(系)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完成后进行公示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一)具体录取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经学院(系)综合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系)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系)网站进行公示。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学院党委负责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本办法由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学费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万元/生/年。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