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学专业消费社会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设高校。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8年,毛泽东主席亲临武大视察。1993年,武汉大学百年校庆之际,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合校二十多年来,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2022年,学校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57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中位列101-150位,国际教育研究机构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94位。

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学校占地面积5195亩,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群古朴典雅,巍峨壮观,26栋早期建筑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4个学院以及3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130个本科专业,6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4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1个“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武汉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学校现有1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8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简介】

武汉大学社会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1922-1925年,武汉大学的前身国立武昌师范大学和国立武昌大学的系、科设置有历史社会系(总设8系);1926-1927年,武汉大学的前身国立武昌中山大学的院、科、系设置中,在文科下设社会历史学系(总设1院6科19系/部)。20世纪20年代,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李达、李汉俊等先贤先后在这里讲授社会学基础课程,李汉俊时任社会学教授。1981年,武汉大学率先恢复社会学教学。1983年,在武汉大学哲学系建立社会学教研室,开始在全校开设社会学课程,是全国率先恢复社会学教学、重建社会学专业的十所高校之一。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社会学专业,同年开始招收社会学专业本科生;198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4年,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正式挂牌成立;2005年,社会学系成为武汉大学直属系;2019年,正式更名为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社会学院具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良好的学术研究平台。设有社会学系、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系,有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所、人类学研究所、生态与社会文化研究中心等4个省部级和校级研究平台。社会学专业获批建设“知行试验班”,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个学术学位硕士点(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工作),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社会工作),1个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以社会学为主干学科牵头组建“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学科群,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社会学

二级学科:社会学(030301)

研究方向:消费社会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至少提供2篇代表作),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22日

(二)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2)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2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2022420100001_张某。

(3)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

3.网报缴费成功后,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时间截止,不允许修改考生的任何信息(附加信息除外)。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外语综合水平考核

普通计划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综合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9日上午8:30-11:30(暂定)、考试地点为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方能申请学校外语水平综合考试免试: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

2.雅思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或TOEFL(IBT)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者;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4.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为英语专业。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提交附件:外语水平综合信息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外语科目选择免试,外语免试通过名单在2024年1月5日17:00以后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一并发布。

六、提交申请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3年12月29日前将申请材(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至社会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申请者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见附件,附证明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的考生不予准考。我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2024年1月5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2024年4月30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三)资格审查

请所有候选人于2024年4月29日(工作时间)持相关资格审查材料至社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

2.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并签字确认;

3.现场签订《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四)综合考核内容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分为学术素养及培养潜质两部分以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PPT进行汇报,考核组专家成员采取现场提问交流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人。考核全过程做现场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学院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综合考核收费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由培养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最终以学校2024年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为准。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920—248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评选范围及奖助标准详见武汉大学研工部网站。

附件:2024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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