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历史源远,弦歌不辍。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78年1月,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5月26日,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9月、2022年2月,入选首轮、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始终秉承“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弘扬“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办学精神和“由党创办、建校为党、成长为国、发展为人民”的红色基因,形成了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的办学特色和“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先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40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8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0余人,来华留学生600余人次,继续教育学历学生24000余人。现有本科专业6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院)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0年更名。中心创始人是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开拓者和领军人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教授。2004年11月26日,中心被教育部评定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心主要培养“复合型——融通性、综合性、交叉性”高端人才,构建了从知识产权法学本科、学术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和博士后以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硕士、涉外知识产权高级人才的培养链。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知识产权法(0301Z1)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外语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培养潜质。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4年1月25日0点—3月8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155元/人。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最新版本)。
7.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8.体现考生本人学习、科学研究能力、潜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的外语成绩单(必备)、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9.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0.体格检查表1份(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学校校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常规体检报告);
以上1-10项,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请将所需材料附加目录装订成册于2024年2月24日-3月20日期间寄送到学院,为保证准确送达,请务必选择顺丰快递邮寄。寄送材料无需原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其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一)材料审核
1.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考生是否符合学院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2.通过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学院组织本院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3.根据审查意见和材料成绩,最终确定不高于1:3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二)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综合考核将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科目为二门专业课: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一门外国语,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是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根据考核成绩,全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应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具体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一)学制与培养要求
2024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从优化人才培养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出发,博士研究生除完成课程修读等必修的任务外,还需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的特点,完成综合素质、能力方面的训练,包括广泛的文献阅读、助教与助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经历、学术规范与写作能力训练等。
(二)中期考核
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通过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法学类博士研究生主要考核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2.入学后三个学年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为分流对象。分流途径有以下三种: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位、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
(一)学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法学院还设有吴汉东教育基金、紫光奖学金、中行奖学金等社会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面向国家治理学院研究生打通评选。
国家治理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单位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如有未尽事宜,将继续通过国家治理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