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骨干学院。长期以来,我院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经过全院师生不懈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贡献。
我院现设5个博士专业、5个硕士专业和1个本科专业,下设9个教学科研机构、38个学术研究中心,已成为我国理论法学和公法学教育研究的重镇。其中法律史学和行政法学在国内具有顶尖的学术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学水平。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法与经济学(0301Z5)
研究方向:市场与监管
学制: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人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际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人本(专)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之一,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1.取得硕士学位(报名时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但以取得硕士学位为入学条件)。
2.学科背景及要求:
(1)应具备法学教育背景,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报考法与经济学专业,具备经济学、金融学或管理学教育背景的优秀申请人,经审核可不受前述(法学教育背景)限制。
(2)具备法学与交叉学科教育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代表性研究成果应于报名时提交。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等。
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分数不低于425分;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3.托福成绩90分(含)以上;
4.雅思成绩6.0分(含)以上;
上述考试成绩不设有效期。
申请人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填写),其中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或培养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补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按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就读国(境)外学校不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者不必提交开题报告或硕士学位论文。
6.至少1项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5000字。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研究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8.外语水平证明。
9.申请人认为能够证明自身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综合考试资格。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材料不属实,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5日。逾期不可补报,也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报名流程:
(1)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
(2)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新增报名”,选择招生单位“(10053)中国政法大学”,点击查看“附加信息”,阅读附加材料说明,在确认所有附加材料准备好以后,点击“开始报名”并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未在网上交费的,报名无效。
4.关于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受汇款或转账;
(3)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获得综合考试资格,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校验未通过,请检查相关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
6.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
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考生可凭用户名、密码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类别、学院、专业、导师及考试科目(外语考核语种)等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如需变更,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日前重新报名、缴费。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的考生,逾期不能补报。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12月27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EMS以外的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报名无效。
请认真准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寄送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寄达我校后,恕不退还。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重复报名者,以网上报名系统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经三名导师平行审核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确定进入复试考核考生名单。
时间:2024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
综合考试报到时须携带综合考试通知书和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综合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中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命题范围如下:
法与经济学专业:法律经济学理论与部门法的经济分析。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同一导师名下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中的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3.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4.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