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党的建设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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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1940年诞生于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历批次重点建设的高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和“985”工程,首批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53年,1978年起恢复研究生教育。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198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22所试办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1996年获批全国首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1997年获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首次招收学位留学研究生,2012年获批全国首批工程博士试点单位之一,2019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之一,2022年获批全国首批18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试点单位之一。

【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学校领导、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阐释任务的二级单位。学院建设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多年来,学院面向党和国家重大需求,持续拓展新质新域,积极创新发展理念,赋能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全过程,探索出一条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型发展道路。

以新型赛道激发新动能,创新学科发展理念。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和党的建设5个二级学科。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和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者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者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书面同意。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4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2)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非学历硕士考生报考时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相关要求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方式

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入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背景,建立科学合理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

五、招考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3日至4月3日,考生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

2024年4月10日前,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准考名单;

2024年4月11日开始,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借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水平考试及综合考核;

2024年4月13日,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符合英语笔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

2024年4月13日开始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024年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及录取工作。

(二)考生报名及缴费

1.考生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4月3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考材料及缴费。报名费金额为:200元/人,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2)请考生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网上报名,网报流程有五个步骤:报名信息填写、上传报名材料、在线缴费、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后,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信息确认提交后,所填信息不得修改。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照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

(1)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注:考生需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

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考生本人,在参加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

(2)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

(4)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证明均可)

(6)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7)个人陈述。请用不少于60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选题方向、知识积累、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宋体,小四号字,固定值26磅)。

(8)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9)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生证需上传姓名、学号页和注册页)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2)、(5)、(6)、(7)、(8)、(9)项材料及第(4)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4)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2)、(3)、(4)、(5)、(6)、(7)、(8)项材料;境外获硕士学位者不需要提供第(3)项的材料,但需提交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2)、(4)中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5)、(6)、(7)、(8)项材料外,须另提交以下材料:

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②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3.说明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4月5日15:00前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如未按时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若发现个人报考材料造假, 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都须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学校审查和学院审查两部分。

1.学校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学院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审查,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 分)、已取得的成果(20 分)、外语水平(20 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 分)进行评价,确定准考名单。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下一阶段考核及综合评价。

资格审查通过并予以准考的考生须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需在综合面试时提交至学院)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4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全部参加学校4月13日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英语考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内容及流程:

(1)考生自我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按照拟报考研究方向的考核科目,含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题目)。

业务课考核科目:

业务课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业务课二: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同时从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六、录取

(一) 拟录取要求

拟录取名单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学科专业目录中列入的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在当年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院确定。

(二)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七、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录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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