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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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北航萌发于民族觉醒之时,诞生于国家奋发之际,成长于民族复兴之中。从航空救国到航空报国、航天报国,再到服务航空强国、航天强国建设,学校始终传承红色基因,把服务国家作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培养一流人才,打造国之重器,始终奋进在中国高等教育第一方阵前列。100位两院院士和25万余名优秀建设者从这里走出,践行“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校训,弘扬“艰苦朴素、勤奋好学、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校风,研制发射(试飞)成功的多种型号飞行器填补了国内多项空白,谱写出了一篇篇培育栋梁、为国铸剑、追求卓越的绚丽华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悠久,其沿革可追溯到1953年10月成立的北京航空学院政治教研室;1983年,学校成立社会科学部,并于1985年改名为社会科学系;1997年,学校组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科学系成为该院下设的社会科学部。2008年12月,社会科学部更名为思想政治理论学院,成为独立的直属学校的教学科研二级机构。2016年9月,思想政治理论学院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现建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四个学科方向,拥有一支50人规模的年龄、职称与学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发展潜力巨大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研究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6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3.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成果。

4.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6分(含)以上或托福(TOEFL)90分(含)以上或雅思(IELTS)6.0分(含)以上或同等GRE成绩等。

(2)获得海外硕士学位,或以英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3)有一年以上(含)海外学习经历。

(4)其他能证明具备相应英语水平的材料(如译著等)。

四、网上报名

考生需在2024年5月6日18:00-2024年5月12日18:00之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五、提交材料

(一)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A. 基本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模板见附件1)

(3)应届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现实表现材料(模板见附件2)。学院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7)的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同时,材料(1)-(7)准备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A基本材料”。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取消选拔拟录取资格。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学院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该考生的报名信息一律不能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B. 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纸版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纸版1份)。

(4)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本人论文所在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已录用学术论文的录用通知、论文首页复印件。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5)的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若(3)页数较多,可不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

同时,材料(1)-(5)准备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C. 考生填写Excel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C信息汇总表”。

(二)申请办法

考生将以上A、B、C三类电子版材料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

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5月12日18:00(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收。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其报考、录取资格无效,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将严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和申请材料原件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再进入后续阶段的审核及考核。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学院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院工作小组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组通过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进展情况)、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学术潜力、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对其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考生能否进入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学院预计于2024年5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七、综合考核

学院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

1.笔试: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历史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空天精神与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4个方向的相关知识及英语水平测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未达到120分者视为不合格。

2.面试:中英文自我介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及综合应用能力、学术训练背景/科研经历、思维与学术逻辑能力、博士研究计划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通过的必备条件,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未达到120分者视为不合格。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录取。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综合考核拟于2024年5月中下旬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八、拟录取办法

学院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如后续学校追加招生指标,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拟录取。

九、公示、复议和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请考核的申请条件、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核方案以及综合考核总成绩等信息。

2.拟录取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3.督查和复议制度。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督查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

十、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学术道德)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拟录取。

5.在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专家推荐书.pdf

附件2: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样式表.pdf

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附件4: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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