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学专业社会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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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学科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目前,学院设有社会学本科专业,拥有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同时拥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社会学专业本科生,招收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二级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收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四个方向的社会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社会学

二级学科社会学(030300)

研究方向社会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方向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6. 外语成绩需达到如下条件之一方具备报名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3)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4)在相应语种国家获得学位或近五年参加课程学习超过一年及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俄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分,托福90分,日语达到一级(N1),俄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2级。(3年内有效)

(6)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5年内有效)

(7)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8)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9)多邻国考试10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四、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的材料需要与书面材料一致。

五、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3年12月11日前(以寄到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1) 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3) 相关学科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 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6) 研究计划书;

(7)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全文。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8) 硕士研究生已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或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 ②硕士学位论文、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9)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申请人须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六、初审选拔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至少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对材料进行学术初审。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和创新能力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方向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预计在2024年1月左右在社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将于2024年3月左右进行。(具体复试考核时间与安排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另行通知)。

2.各方向复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位专家组成,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

3.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素质(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和外语水平等。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审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专业加试

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跨学科申请者(硕士毕业专业非“法学”门类),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非跨学科申请者无须加试。加试按报考方向区分考核内容,加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总成绩,分方向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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