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法学院是百年学府北京师范大学最具活力的学院之一。
法学院拥有从本科、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12年,同时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获批教育部法律实践教育基地。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正式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获批增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0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法学院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的三级人才培养格局,能够培养所有层次的专业人才。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法学(030100)
研究方向:未成年人法学
学制: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9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的材料需要与书面材料一致。其中,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代表作1、代表作2、代表作3、个人自述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对应位置;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代表作1、代表作2、代表作3、个人自述外的其他所有材料,请压缩打包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其他材料”位置(专家推荐信无需上传至系统)。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日前,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快递(以寄出日期为准,含12月2日当天,勿用同城速递或闪送)按要求向法学院江老师(联系方式见后)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快递左上方请标注“博士研究生招生”字样及报考的专业方向。
请考生按如下顺序整理好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及专家推荐信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应装订为一本。
1.材料明细表(格式见附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完成填写并签字)。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由专家亲笔签名并密封后,交由考生寄送)。专家推荐信不能由报考导师填写。
4.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6.外语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外语成绩达到如下条件之一者,外语免试。
(1)英语、日语、俄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内曾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3)参加英、日、俄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托福90分及以上(不含家庭版,3年内有效),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及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俄语达到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5)多邻国考试12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6)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关于如上外语成绩有效期的说明:3年内:从2020年12月1日起算;2年内:从2021年12月1日起算;近五年:从2018年12月1日起算。)
对于初审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但外语成绩未达到以上条件的申请者,须参加外语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7.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如提供的是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全部目录页、本人论文全文),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8.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9.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研究构想无固定模板,内容需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理论意义、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10.其他能够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特别说明: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人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书面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未收到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
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1)初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相关资料评审事宜。初审委员会委员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担任,至少5人。
(2)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评审内容包括研究构想、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根据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科研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
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
(3)在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导师进行成绩排序并予以公布。同时公布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但外语成绩未达到前述免试要求,须参加外语能力考试的考生名单。
(4)组织外语能力考试,外语能力考试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外语能力考试预计在2024年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公布的考生名单中通知。
(5)根据初审成绩排序和外语成绩(外语成绩证明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的结果,分导师按不高于1:4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考核预计将于2024年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
(1)复试考核由复试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担任,至少5人。
(2)每位考生的考核包括60分钟的专业笔试和30分钟左右的专业面试。复试考核满分100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各占50分。
(3)专业笔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本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试卷由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统一评分。
(4)专业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专业面试成绩由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最终成绩按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计算。
(5)复试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考核成绩将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法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录取时,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法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