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5年南开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证据法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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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学校肇始于1904年,成立于1919年,由近代爱国教育家严修、张伯苓秉承教育救国理念创办。

学校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学校有专业学院28个,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等。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6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覆盖3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32个。在全球学科评价体系中,前1%学科17个,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前1‰。

【南开大学法学院简介】

南开大学从1919年建校起,本着“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指导思想,强调法律、政治、经济等多学科密切结合。南开法学于1984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天津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之一和“985工程”建设项目单位。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诉讼法学(030106)

研究方向刑事证据法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5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法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需满足南开大学规定的报考要求,详见南开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6.外语水平要求:

(1)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④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⑤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2)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②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③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B2级;

④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大学德语六级考试合格、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B2级;

⑤西班牙语要求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B2级;

7.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二)提交申请材料

全部用A4纸复印或打印,按顺序用燕尾夹装成两册(请勿使用订书器装订)。

考生须于2024年11月12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EMS)

第一册:

(1)《2025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第二册:

(4)《2025年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其中个人研究计划应不少于8000字)。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院校开具的硕士研究生在学证明;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已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在11月12日之前发送至邮箱。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材料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根据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在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五)录取

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需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考核时间

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12月1日-10日。

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4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5年4月25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15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证书,直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硕博连读生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

七、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当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基于4年的弹性学制,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

八、申诉处理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其他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凡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根据情况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三)请考生事先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由于网络等因素可能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情况,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如果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五)学校、招生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各学院网站提前通知。

(六)允许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位招生导师;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属于同一个学院,且有两个及以上志愿入围综合考核阶段,在综合考核前考生需向学院确认一个参加综合考核的志愿,其他志愿不予准考;如果报考志愿对应的多位导师分属不同学院,考生可自愿参加不同学院的综合考核,如果被拟录取,以最先公示的学院拟录取结果为准,其他学院拟录取信息无效。

(七)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模板:2025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模板:2025年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doc

模板:2025年申请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函(英文版).docx

模板:2025年申请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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