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2024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元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是国内普通高校中建立最早的国际关系学院,是我国培养国际问题的教学与研究,以及外交与涉外工作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1960年,北京大学建立政治系,1963年改名为国际政治系。国际关系学院即由此发展而来。1996-1998年,原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关系研究所和亚非研究所合并调整,组成现在的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目前,国际关系学院由6个系和3个研究所组成,即国际政治系、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国际政治经济学系、比较政治学系、国际组织与国际公共政策系、国家安全学系、国际关系研究所、亚非研究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此外还管理着十余个科研中心。教学辅助机构和行政机构包括院行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科研办公室、党委人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国际项目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继续教育办公室、国内合作办公室、院友会办公室、融媒体办公室、基金管理办公室、网络办公室、《国际政治研究》编辑部及北大图书馆国关分馆等。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政治学
二级学科:政治学(比较政治学)(030223)
研究方向:比较政治思想
学制:学制4-5年
学费:10000元/(生·年),学费总额与学习年限相关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计招收博士研究生24人,本院系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日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遵纪守法。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 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 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 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署 名),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及良 好的外语水平。
4.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00至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报名费用为每个 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 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学院收 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我院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
网报成功后,须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寄(送)达至我 院。
1、北京大学 202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 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 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 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 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3000 字左右,模 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6、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亲笔签字后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 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 称 , 模 板 下 载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 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考生
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 考试);
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 加考试);
3)托福(IBT)90 分及以上(2022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4)雅思(A 类)成绩 6.5 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5)GRE300 分及以上(2019 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须提交英文项目 证明并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2019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证书);
注:国际关系学院所有招生专业认可的外语语种仅为英语,考生必须提供上 述至少一种证明,在此前提下,考生若能提供其他语种的外语水平证明,请将证 明复印件随材料一并寄送。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 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专业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已发表出版的作品、获奖 证书等;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 2 篇(含)以上发表在全国核心 期刊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 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的证书复印件;
1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还应根据学校要求与学院签订定向就业 协议。
以上第 1-8 项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 9 项为所有考生选择提供的材 料,第 10 项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 11 项为报考类别 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初审。所有材料按 上述排序统一用长尾票夹夹好,不要装订。
仅接收邮政速递 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特别说明:
1)只在网上报名,未邮寄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 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3)提交申请材料后不得修改报考类别等信息。
1 .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上述报名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材 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者进入下一阶段审核。
2 .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科研 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根据申请人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 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奖励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 结论。该结论是申请人能否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
3 . 最终按照不超过招生人数 300%的比例,预计于 3 月中下旬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 明原件等材料,供本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本院对学 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 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国际关系学院预计于3月中下旬组织专业复试。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 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未来研究设想, 以及在政治 学与国际关系领域 的英语能力等。 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 学院网站通知 (www.sis.pku.edu.cn)。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查通过后将予以公示。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 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 给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 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 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 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 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 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 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 由 学生自谋职业。
1 .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
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 .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 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 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 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 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
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 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