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2个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学科专业体系覆盖12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建校70余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U-G-S”教师教育新模式、面向造就卓越教师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新模式、着眼“未来教育家”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等改革成果,多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建有国家级、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部委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0个,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4项。
老校长成公仿吾先生于一九五三年始建中国革命史、马列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四教研室,加强吾校马列主义教育,越八年统名马列主义教研室,斯为学部之前身也。一九五六至一九七八年间,马列主义教研室与政治教育系历经四度合分,一九八三年马列主义教研室更名马列主义教研部。一九九六年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室合署,二零零一年建马克思主义学院。二零零四年因置国际政治本科而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二名并称。二零零九年专业调整而复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二零一三年整合相关学科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部。
溯顾既往,大跡略铭:共和国之初建四室专于马克思主义教学及研究,为全国最早之一;新时期改革伊始,于全国较早置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列硕士点;一九九三年教育部列我校为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改革四试点院校之一;一九九八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为本专业全国最早六博士点之一;二零零三年置国际政治本科;二零零六年全国首批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与政法学院合力获马克思主义哲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二零零七年国家人事部准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基础,获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同年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评获国家级重点学科;二零零九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国评估,我校列第四;同年学校专业调整,调国际政治本科于政法学院,迁政法学院哲学本科于我院;二零一一年全国学科评估,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名列第三,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名列第二;同年,获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哲学两个一级学科双获省级优秀特色重点学科。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级学科: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4)
研究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现代性批判理论研究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部2024年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注:A.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提出申请的考生,至少硕士研究生阶段需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或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学、军事学、管理学等相关门类专业。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 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5分或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或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3)外语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以毕业证书为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4年4月2日—4月16日17:00前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报考学院(部)2024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产生的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按照目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3.以普通招考招生方式报名的考生在“考试方式”备选项中选择“申请考核”。
4.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页面提示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
5.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6.报名系统开通期间,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确认表》),认真核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寄送至报考学院(部)。考生须确保寄送至报考学院(部)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为最终修改并提交成功版本。
7.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页面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网报信息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一致、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而影响后续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将全部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1份,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4年4月15日前寄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部,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阶段的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打印件;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打印件。
(7)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10)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11)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2)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3)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需在个人陈述中写明:(1)硕士所学学科、专业与所申请学科之间的关系;(2)对所申请学科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3)目前对所申请学科具有何种程度的学术积累,并列举15本读过的相关学术著作。
(14)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学部按一级学科成立两个“材料审核小组”,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按下设二级学科进行审核,每个小组由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1. 学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的具体工作。
2. 考核时间:2024年5月10日-12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见学部网站通知。
3. 跨学科加试。学部按一级学科在综合考核前对跨学科申请人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每科时长90分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加试科目: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人员,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申请哲学一级学科人员,①中国哲学史,②西方哲学史。
4.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差额方式。
(1)专业素质考核:以二级学科基础理论为内容进行笔试(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由二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5—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申请人的科研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重点考查申请人的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5. 拟录取名单确定
(1)申请人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2)根据所申请导师的所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导师分配的招生名额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学部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4)考核结束后,在马克思主义学部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内容包括:参加考核所有考生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考生最终成绩、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等信息,注明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并明确公布考核结果的起止时间。
(5)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脱产集中学习与分散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
注:2024年我校所有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报考(录取)类别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报考(录取)类别。录取后,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报考(录取)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无需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仅限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及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
注: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到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核。
(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均须转入我校。除“定向就业”中提到各类情况之外,考生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考生因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基本修业年限、学费与奖助办法
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直博生为5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24年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每学年1万元/生。学费按照基本修业年限缴纳。
博士生奖助办法详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1.实行全面明责制度。学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招生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做到程序规范、分工明确,责权清晰、责任到人,督查到位。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部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3.实行申诉复议制度。学部会及时受理回应所反映的各种问题。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名提出申诉。学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