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目的地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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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1923年正式开学,时为私立东陆大学,1934年更名为省立云南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云南大学,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1937年,著名数学家、教育家熊庆来出任校长,一大批著名学者受聘到校任教,奠定了学校较高的发展基础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开创了云大办学历史上的第一个辉煌时期。20世纪40年代,云南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包括文、法、理、工、农、医等学科在内,规模较大,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中国著名大学之一。1946年,《不列颠百科全书》将云南大学列为中国15所在世界最具影响的大学之一。

五十年代院系调整,部属云南大学一些重要而有特色的系科,如航空、土木、法律、铁道等划出并入当时的北京航空学院、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学院、长沙铁道学院等高校;工、医、农等先后独立建校,并逐步发展为今天的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高校。1978年,云南大学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

【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简介】

云南大学于20世纪40年代始办商科,于1979年恢复招收企业管理专业本科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兴办工商管理教育的高校之一。1999年云南大学成立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2010年与云南省财政厅合作共建会计学院,2016年与启迪控股合作创办云大启迪商学院。2019年整合全校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资源,强化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云大启迪商学院),开启了云南大学工商管理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新征程。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新商科建设为切契机,以培养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工商管理人才为目标,按照“育人当先,教学为本,科研立院,服务社会”的使命,构建了以工商管理为基础、以旅游管理为特色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一体化的工商管理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拥有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含MBA方向和EMBA方向)、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会计专业硕士(MPAcc)4个专业硕士5个方向学位授权。学院是全国首批拥有旅游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的2所院校之一,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13所院校之一,教育部授权全国高等院校教师在职攻读旅游管理硕士的院校之一,是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定点单位。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学科评估结果为B。在2021年高等教育评价专业机构软科发布的“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院工商管理学科进入全国前20%。2022年,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入选云南省“特色学科建设计划”。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

招生专业:旅游管理(120203)

究方向:旅游目的地管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学年

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学位要求(满足其中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考生还须同时满足本院“申请-考核”制规定的以下各项报考条件。

1.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人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在 425 分以上;

(2)TOEFL 成绩>85;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 成绩 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7)具备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科研背景及学术成果要求

考生须具有相关领域、相关方向的学术研究经历。申请人有一定的学术能力,有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成果。考生申请,至少需提交以下1项成果:

(1)1篇以上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须至少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2)独立或参加撰写的著作、翻译或参译的著作1部以上。

(3)主持科研、调研类项目1项以上。

(4)参与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并获奖1项以上。

(5)硕士论文(并另附文说明论文的创新点)。

考生还可以提交上述以外的科研背景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3.推荐信要求

考生须提交2封由相关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报名及考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30日16:00~2024年5月14日16: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费:135元/人,采用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缴。除重复缴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

注:考生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各类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成功缴费(以研招网系统信息为准)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报。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4年5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云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材料和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指定的相关报考材料。

基本报考材料清单: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3)应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往届生报考还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2.报考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定材料:

(1)申请信(1份)

(2)个人简历(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3)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4)

(5)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交开题报告

(7)已有学术、科研成果,包括:发表或拟接收学术论文全文、科研奖励证书复印件、参与的科研项目及任务等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明、证书

(8)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9)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10)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需按照《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装订。

提交方式: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仅接收中国邮政 EMS 邮寄,于2024年5月17日前(以邮件发出邮戳时间为准)

(三)资格初审

1.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招生分管领导、博士生导师、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含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考生初审成绩构成、审核标准

4.资格初审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5.根据材料初审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考生通过初审、进入综合考核人数,与计划录取人数的比例,控制在 3:1 以下。

(四)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要求如下:

1.考核专家组: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对申请考生的申请一考核外语水平、申请-考核专业基础、申请-考核综合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形式:线下面试。请考生务必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3.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涵盖申请-考核外语水平、申请-考核专业基础、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核算方法:综合成绩=专业基础x30%+综合能力x50%+外语水平x2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申请-考核外语水平,占比 20%。

主要考核申请考生英语阅读、翻译和听说能力。采用英语短文、段落或英文文献摘要现场阅读、翻译并针对考核组专家提问用英语回答、交流方式考察。

(2) 申请-考核专业基础,占比 30%。

主要考察申请考生已经具备的科研能力。申请考生做PPT 汇报硕士期间或近三年科研情况,考核组专家现场提问,申请考生现场回答。

(3)申请-考核综合能力,占比 50%。

主要考察申请考生具备的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综合考察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与交流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各方面素质与能力。申请考生做 PPT 汇报攻读博士科研计划,考核组专家现场提问,申请考生现场回答。

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12月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安排届时由学院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4年,总计40000元。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享受13000元/年的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和部分生活费支出。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0元。

4.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

5.张文勋奖学金

张文勋奖学金申报对象包括云南大学在读文科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等奖2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4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6.岳虹研究生奖学金

岳虹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范围涉及物理与天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等奖10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20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20名,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4000元。(因学校机构学院调整,申报范围会有所改变,以具体评奖时为准。)

7.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

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哲学、法学、历史学、民族学类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除外),优秀贫困研究生优先考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每年全校评选20名,每生奖励金额为3000元。

8.其他奖学金

研究生的奖学金还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一)入学时间

两个批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正式入学时间以学校校历安排为准。

(二)档案调取和审核

录取类别分为“11 非定向就业”和“12 定向就业”,根据考生填报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专项计划规定为准,拟录取资格确定后,将对录取为“11 非定向就业”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进行调档和档案审核(应届考生档案在入学后进行审核),相关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报考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不接收档案。录取类别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

(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如存在作弊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四)在职考生报考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虚假填报工作状态信息造成不能报考、无法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附件1 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 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 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4 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docx

附件5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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