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西南大学商贸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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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现任党委书记张卫国教授、校长王进军教授。

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约8380亩,校舍面积199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学校溯源于1906年建立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传承演变,1936年更名为四川省立教育学院。1950年,四川省立教育学院的教育、国文、外文、史地、数学等系与1940年成立的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合并建立西南师范学院,农艺、园艺和农产制造等系与1946年创办的私立相辉学院等合并建立西南农学院。1985年,两校分别更名为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2000年,重庆市轻工业职业大学并入西南师范大学;2001年,西南农业大学、四川畜牧兽医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合并组建为新的西南农业大学。2005年,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为西南大学,开启了学校发展崭新篇章。

【西南大学商贸学院简介】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经过百年办学发展,学校积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铸就了“特立西南、学行天下”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化西南自然人文,育实践创新人才,富社会国计民生,融世界发展潮流”的办学特色。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合作院校之一。

商贸学院是西南大学直属二级学院之一,坐落于素有“渝西明珠”美誉,古称“巴渝昌州”“海棠香国”的重庆市荣昌区,地处成渝经济圈核心地带,是成渝经济走廊黄金结合点、川渝合作的桥头堡。距重庆88公里,离成都240公里,均有多班次高铁通行,距江北国际机场1小时车程,距泸州云龙机场30分钟车程,成渝高速、南渝泸高速在此交汇。学院有专兼任教师80多人,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国际生共2300多人。开设有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市场营销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重庆市一流本科建设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是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类特色专业、重庆市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承建“西商非遗”(西南大学荣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发中心)、智慧管理实验中心(智慧管理研究中心)、基层教学组织协同创新发展分中心等三个校级教学科研平台,建有智慧物流与管理实验室、国际贸易虚拟仿真实验室、大数据营销实验室、大数据与商务智能、人力资源管理模拟、计量经济、网络与安全、智慧政务管理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实验室。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农林经济与管理

招生专业: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学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翻译著作不低于1万字)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四)身心健康。

四、报名

(一)申请人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按要求于2024年1月11日至3月14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缴费,完整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信息校验。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五、提交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4.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4年3月22日前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西南大学商贸学院,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扫描转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命名(例如01.考生姓名+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02.考生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

六、材料审核

(一)学院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

审核内容: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核通过者,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外语和专业基础满分各为100分。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为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30%+专业基础×70%

(二)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七、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参加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综合考核时需向学院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一)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4月

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待定。

(三)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

2、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等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3、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20%+专业知识*20%+创新能力*30%+综合素质*30%。

综合成绩以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录取,即在同一二级学科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本学科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九、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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