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有光华、柳林两校区,辖地2300余亩。校园湖光柳影,芳草绿树,翩翩学者,蔚为大观,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实乃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始于1925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1938年,因抗战内迁建立光华大学成都分部。1952-1953年,先后汇聚西南地区17所院校的财经系科组建成四川财经学院,是建国之初全国高等院校分区布局的四所财经高校之一。1960年后历经分设、合并、更名等,于1978年恢复为四川财经学院。1979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划归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逐渐形成了独特的金融行业背景和出色的金融学科优势。1985年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以独立建制划转教育部管理,2011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史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创新引领发展,办学水平一流。1925年6月3日,在反帝爱国的“五卅运动”中光华大学创办,其中商学院下设会计系,由中国会计界先驱、中国会计师制度创始人、第一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教育家谢霖兼任会计系主任。1938年,光华大学在抗战烽火中由上海内迁成都,光华大学成都分部商学院设有会计系和会计专修科。1946年,学校更名为私立成华大学,后期的商学院下设有统计会计系和会计专修科。1952年,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私立成华大学改为公立,调入部分院校及系科组成四川财经学院,设有会计系等五个系科。1978年,四川财经学院恢复办学,设有会计系等五个系。1985年学校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1997年由会计系组建成会计学院。2025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迎来100年办学历程,开启第二个100年奋斗征程。
学院是我国首批设置会计学本科专业(1952)、较早获得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81)和会计学博士学位授权点(1996)的院校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开设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2004)、资产评估硕士(MV)专业学位(2010)、审计硕士(MAud)专业学位(2013)和设立注册会计师(CPA)专门化专业方向的院校(1994)之一;2014年,学院开设了西南地区第一个MPAcc在职双证高端人才培养项目。2007年,会计学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018年学院开启大数据会计改革。2018年11月26日,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AACSB)正式宣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顺利通过AACSB商科认证,认证期限为五年;2019年1月31日,正式宣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顺利通过AACSB会计认证,认证期限为五年;至此,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为中国大陆首家同时获得AACSB商科认证和会计认证的学院,并于2024年2月7日顺利通过AACSB商科与会计双认证再认证,认证期限为五年。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
招生专业:审计学(1202Z7)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制:学制4年
学费:9000元/生·学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人,会计学已招收硕博连读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其他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前须获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和推荐。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则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下述共1-11项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所有材料均须匿名)。
1、《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专家应具有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一份应由报考博导出具。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5、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往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国内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6、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需提供GPA成绩,并注明所在学校GPA满分分数)。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一份,须提供针对所报考专业的某一问题制定的详尽研究计划(包括选题依据,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考核指标(成果)等内容)。
8、代表性科研成果:
(1)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仅限正式见刊成果,本人一作或唯一通讯作者或硕士期间导师一作本人二作),须提供期刊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专著:已公开出版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著(仅限正式出版成果,以专著中所列作者为准),须提供专著复印件一份(仅需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
(3)科研项目: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课题(本人主持或主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其他项目仅限本人主持),须提供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复印件一份。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或证书等(四六级、托福、雅思、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硕士期间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在英文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他能反映考生相当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或证明),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10、硕士毕业论文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详细的开题报告等)。
11、获奖证书:包括科研获奖、非科研类获奖两种,分别为考生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或其他奖项之一,须提供科研获奖复印件一份和非科研类获奖复印件一份。
特别说明:
①以上材料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诚正楼638室,收件人:姚老师,电话:028-87098040;②截止时间以邮戳上寄出日期为准,请在邮件备注栏注明“会计学院博士招生申请材料”;③材料请按上述顺序编号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所有材料均须匿名;④所提交材料不退还;⑤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取消博士录取资格。
(三)材料评议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材料评议对考生的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和培养潜质等情况进行独立量化打分。按照材料评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四)学术潜质测试
由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
经测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科,结合考生人数,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会计与财务理论及研究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笔试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时间为3小时。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考生研究成果PPT展示,内容不限,可以是博士研究计划书、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工作论文(研究设想)等。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考查内容包括:
(1)专业素养: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科研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基础的科研素养与潜能,独立思考、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创新潜质: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4)外语水平:考查考生英语知识掌握程度及英语交流沟通能力。
(5)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身心健康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当场独立打分。面试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的工作机制。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笔试加试。
(一)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合格生源中,按学科依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定向考生和非定向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
(3)专项计划单独排名,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不足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我院博士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院网站公开发布,且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的监督和检查,考生如对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院提出申诉,由研究院对材料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考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4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