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
学校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七所国防工业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2019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签约共同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信息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成长为国内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源头,创新人才的基地。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秉持“为公明德,为实尚善”的院训,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民主办院,制度治院,改革兴院”方针,以创建中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公共管理学院为目标,锚定国家重大需求,瞄准前沿科学问题,以服务国家发展为己任,依托学校在电子信息领域的学科优势,抓住数字时代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契机,着力打造“电子信息+”学科特色,在数字公共治理、城乡公共治理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公共管理学、新闻传播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MPA)、新闻与传播(MJC)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三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法学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共管理学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Ⅰ类学科。学院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公共治理为专业特色,培养文理融合、具备优秀信息技术素养的公共管理卓越人才,曾三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拥有16门国家级课程。
学院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富有朝气和科研潜力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40余人次,博士生导师17名。现有专任教师67名,其中教授22名,副教授27名,多数教师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
招生专业:公共管理学(120400)
研究方向:城乡公共治理
学制:学制4年
学费:待定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8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报考博士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按8)教育部及学校当年相关招生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
(9)2024年本专业仅招收普通招考考生,暂不通过直博、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0)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若录取为定向就业,则需承诺保证脱产在校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
(11)外语水平: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及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考试达到合格成绩。
(12)具备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学术潜力和科研能力。
报名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初,(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国家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等)。
请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顺序整理后将申请材料提交(或寄送)到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逾期或提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材料提交时间、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请以学校或学院报名前发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以下材料除寄送纸质档外,还需提交电子档或扫描件至邮箱。所有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制作目录清单,打包压缩后以“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名称”命名,如:“张三-公共政策”。
博士生报考申请主要材料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报名登记表 | 网上报名后从报名系统下载生成。 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须由报名时就读学院盖章,其他人员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盖章。 |
2 | 专家推荐书 |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封须为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意见。格式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
3 |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其他人员须由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无需提交。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
5 |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材料 | 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复印件;无硕士学位证、仅有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学生证复印件。 |
6 | 攻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申请表格式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
7 | 《申请攻读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成果清单》及附件 | 1. 个人简历; 2. 学习成绩单(本科阶段 + 硕士阶段); 3. 硕士学位论文(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 4. 外语水平证明证书复印件; 5. 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出具检索号和检索证明,已录用的需要提供录用原始邮件、经录用机构排版完成的最终稿件、费用收据复印件(免费期刊或会议请签字说明); 6. 专利申请或授权相关证明材料; 7. 主持或者参与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8. 获奖证书、专著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9. 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 |
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请各位考生认真了解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学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考生的材料由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按照统一的材料评议标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材料评议专家组成员通过评审考生的本硕课程成绩、外语水平、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和获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材料,深入考查考生的一贯学业、科研实践表现和外语能力等。
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公布。材料评议结果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材料评议工作在2023年4-5月初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经学院审核达到复试考核要求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
复试环节包括外语测试、综合能力考核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专业和报考方式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成绩分别排序),结合博士生招生计划情况、材料评议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复试总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加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分别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复试考核和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我院在复试前发布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有关通知。
1.学制:直博生5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4年。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不得超过8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不得超过6年。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2.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规定,对于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的学生,按实际学习年限收费。2024年学费标准详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或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通知。
3.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以及各类研究生荣誉奖励等,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4.研究生培养地点主要在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以及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项目)所在地。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准予毕业:准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子学位。
5.我校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为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个别专项计划除外)。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校区容量及房源情况安排研究生住宿校区、住宿地点及住宿标准。
1.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考核、复试、录取或其他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相关学院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将对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4.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予以公布。
5.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