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四川大学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技术经济与系统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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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81.66万平方米。学校正与眉山市合作共建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两校合并为学校题词并寄予深切厚望。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李岚清同志在考察新四川大学时说:“四川大学是我们改革最早的大学,对我国高校的改革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可以说是高校体制改革的先锋。”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期间,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四川大学视察慰问。2016年,李克强总理来校视察,勉励川大要为全国“双创”带头,多出世界一流学科。

【四川大学商学院简介】

四川大学商学教育,始于1905年四川省城高等学堂设立的半日学堂。2001年6月,四川大学原工商管理系、管理科学系和管理工程系合并,组建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2年11月,更名为四川大学商学院。

商学院秉承“行健厚德,格商致道”的院训,恪守“虚心向善,传承文化;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发展为牵引,以师资建设为抓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学院改革创新发展。

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公司金融、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6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硕士、审计硕士4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设有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ACCA方向)、管理科学、工业工程6个本科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下设管理科学与数据科学系、工业工程与管理系、会计与金融系、战略与组织管理系、市场营销系等5个教学系,以及EMBA教育中心、MBA教育中心、MEM教育中心、EDP培训中心等4个业务发展中心。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

二级学科: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研究方向:技术经济与系统管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9000元/生·年

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交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3.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外语报名条件:(外语要求语种为英语,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托福成绩≥80分;

3.雅思成绩≥5.5分;

4.硕士阶段英语课程成绩优良(成绩≥75分);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

(三)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

(四)须有报考意向导师推荐书。

(五)科研条件(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须于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且要求以上论文不是译文。申请者应为论文第一作者,或者申请者研究生导师(若多导师制仅认指导教师排名第一导师)为论文(此论文需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第一作者、申请者为此论文第二作者。文章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正式发表(注意不是录用通知等)或检索状态,申请时需同步提交论文检索报告或相关证明,否则评审时视为未达到论文条件;

2.申请者须于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国家级获奖申请者应有明确署名有证书、省部级一等奖申请者署名应排名前3有证书、省部级二等奖申请者署名应排名前2有证书,省部级三等奖申请者署名应排名第1有证书(其中省部级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或教育部、科技部);

3.申请者须于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申请者应在专著封面署名排名前3。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 “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编号顺序整理材料,并在2023年12月15日17点前将申请材料和自查表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表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编号

材料内容

备注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2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专家推荐书

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推荐书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5

意向导师推荐书

报考前需与意向导师交流

6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7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8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9

硕士毕业论文或摘要(含评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

10

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公开发表或达到检索状态论交复印件(正式发表,注意不是录用通知等)、各类科研获奖复印件(2019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及学术专著复印件(2019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论文提供正式发表版本或检索报告,如有多篇论交者,请将代表作放于首篇并注明为“代表作";各类科研成果奖项证明、学术专著复印件等(注意:申请人如有相关材料均应提供,学术专著可只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件)

11

在职考生报考定句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12

申请考生公开发表论文统计(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公开发表或达到检索状态论文(正式发表,注意不是录用通知等)、各类科研获奖统计(2019年1月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及学术专著统计(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开发表论文、科研获奖、撰写专著统计表

如果多篇论文,代表作列于该类统计表首行。

特别提示: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2.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3.以上清单中第6、8、9、10、12条材料在提交纸质版同时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电子版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提交电子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17点;

4.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含电子版材料)。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4年1月初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二)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4年1月中旬左右公布。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三)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我院在复试环节着重对考生的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

1.笔试

考试科目:运筹学(适用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经济学(适用于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公司金融专业)。

2.面试

面试含综合面试和英语面试,按照百分制原则由复试专家组专家根据考生情况综合评分。

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六)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七、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国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学科门类,哲学、文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每生每学年9000元,其余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参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41000元。

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体检: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将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多个环节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和身份信息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身份信息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xlsx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意向导师推荐书.docx

附件4.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

附件5.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6.公开发表论文、科研获奖、撰写专著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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