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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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的办学文脉可追溯到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工学堂。1906年,美国基督教南北浸会在上海浦江之滨创建沪江大学。1928年,刘湛恩担任沪江大学首任华人校长,学校全面纳入中国国民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后,沪江大学相关系科调整至华东各大学校,同时在沪江大学校址(今军工路校区)创办上海工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专科学校(1959年)、上海机械学院(1960—1994年)、华东工业大学(1994—1996年)。1907年,德国医生宝隆博士创建德文医学堂,1912年增设工学堂。1922年,中法政府在德文医工学堂的原址(今复兴路校区)上合办中法国立工学院。抗战胜利后,与由重庆迁沪的国立高级机器职业学校合并,成立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制为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83—1996年)。1996年,华东工业大学和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上海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由国家机械工业部划归上海市管理。2003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划出组建上海健康医学院)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巍巍学府,沧桑百年,薪火相传,弦歌不辍,孕育了一大批爱国青年和志士仁人,滋养了一大批学术精英、工程专家和社会翘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十余万优秀专业人才,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学校在融合传承创新中凝练形成“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校训,激励新时代的上理人守正出新,砥砺奋进。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研究生1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73人次,省部级人才316人次,高级职称教师974人,博士生导师430人。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简介】

1979年,学校成立系统工程系(自动化系)和系统工程研究所,这是国内最早成立的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的教学与科研机构。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专程到校考察系统工程本科专业学生培养工作,并在系统工程研究所成立大会上发表讲话。同年,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正式签订校际合作协议,这是改革开放后上海市最早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981年,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始举办全英文授课硕士班。1983年,美国《华尔街日报》发表专题报道,认为“此举开创了中国MBA教育的先河”。

1992年,系统工程系和系统工程研究所合并成立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学院。1999年,更名为管理学院。2004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管理系划归管理学院。2005年,由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上海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合作组建上海系统科学研究院。钱学森亲自题词命名。

学校商学院始建于1988年,渊源可追溯到1921年沪江大学创办的商业管理系。1996年,商学院与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的管理工程系合并重组成立新的商学院。

2006年,管理学院与商学院、工商管理MBA教育中心合并重组成立新的管理学院。2009年,学校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划转至管理学院。

2018年5月,学院正式通过AACSB(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简称AACSB)国际认证,学校成为大陆地区第20所、上海市第6所通过AACSB国际认证的大学,也是非教育部高校中首个通过AACSB国际认证的大学,标志着学院进入国际精英商学院序列。2020年12月,学院成为EFMD正式会员。2021年12月,学院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责任管理教育原则”(The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Management Education,简称PRME),成为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第28所签署高校。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招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

招生人数:本专业拟招总人数:16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二)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三)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考生近五年(2019年至今)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论文级别以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处认定为准,详见附件6),非定向报考的考生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条;定向报考的考生2或3条件至少满足一条:

1、校定B类论文,要求必须已发表见刊;

2、校定A类论文,要求至少录用;

3、SCI/SSCI论文,要求至少online(不含近三年的中科院预警期刊,详见附件7)。

(四) 英语能力达到英语四级水平及以上。具有海外学位申请考生有海外经历一年以上(含)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者,可免于语言要求。不在本规定内的考生外语能力认定提交审核小组和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评定,不能接受评定结果的考生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必须同时达到以上科研和英语要求。管理学院系统科学博士点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总数不超过1人。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考生在网报前需充分和所报博士生导师沟通和联系,确定该导师在2024年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和招生名额,且该导师同意报考并签字,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核

(一)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 2月28 日

考生应参照当年度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认真了解管理学院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学院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 递交材料

递交纸质材料初审。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下载打印所有的报名材料,填写完整,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直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送至管理学院;也可通过顺丰快递将所有报名材料寄至管理学院。逾期未交材料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此纸质版材料只用于资格审核且无论是否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一律不予退还,纸质版材料须提交归档。如果审核纸质版材料时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经核实后将取消其综合考核的资格,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递交纸质版材料时间:

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2月29日内(注意:1月13日至2月21日为寒假,不要递交和邮寄材料,如材料丢失,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递交纸质版材料的联系人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34号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415室 许老师收(如果快递请备注“博士申请材料”,只接收顺丰)。

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简况表必须含有导师以及考生双方确认签名。其中报考“双导师”考生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简况表须含有第一导师、第二导师以及考生本人三方确认签名;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3. 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附件3);

4.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7.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目录(附件4)及目录中所填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 身份证复印件;

10. 其他材料: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目录(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以及目录中所填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 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对所有纸质版材料初审结束后,在管理学院网页上公示。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在管理学院网页上关注关于综合考核和考试缴费等通知。

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不论何时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 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请考生慎重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英语水平等,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面试含考生 PPT 汇报环节 (模板由学院资格审核完成后统一提供),汇报时间不超过 8 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个人学术背景、研究能力(学术成果)(不少于3分钟)、博士攻读计划等。

六、拟录取及公示

(一)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招生学科内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额度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依托科研经费专项计划招收的考生,尊重博士生导师意愿,从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 考虑到往年录取过程中,部分考生因重复报考或者其他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优先递补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所报导师中的递补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所报导师无递补考生,则在所有递补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递补考生才可被录取。

(三) 管理学院网站对拟录取和递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如有异议,学院将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通告相关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学院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待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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