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泉州校区)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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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学校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语言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960年,学校经国家批准创办于福建泉州,首任校长为廖承志。1970年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1996年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简介】

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语言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叶飞亲自担任首任、次任校长。现任党委书记徐西鹏,校长吴剑平。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成立于2004年,其前身华侨大学旅游系(创建于1984年)是教育部最早批准成立的全国八所旅游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MTA教指委委员单位、“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成员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也是国内第一家直接向海外招收旅游管理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旅游院校。华侨大学旅游休闲管理学科位列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名录。建院三十多年来,共培养海内外各类人才6000多人,其中境外学生600余人。学院现有在校生近1200人,其中研究生130余人,境外生310余人,少数民族学生80多人。现任院长为谢朝武教授,党委书记为许国玺,副院长为叶新才、张慧。

学院拥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的学历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个博士点(旅游管理)、2个硕士点(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TA)、4个本科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其中旅游管理博士点为原全国四家独立二级学科博士点之一;旅游管理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福建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学院四个本科专业全部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教育质量认证,且为认证等级最高的4年期认证,是国内旅游高等院校首次认证最好成绩之一。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

招生专业:旅游管理(120203)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五)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六)申请审核制考生应是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四、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不用缴纳报考费);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7日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才算网报成功。(其中,拟参加申请审核招生的考生应先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导师电子邮箱等相关联系方式请查看学院网页。

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最迟须于2024年4月27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的一名导师,填报多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报考资格。

(二)寄(送)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考生须在2024年4月27日内将报名材料寄(送)到寄(送)到如下,逾期不再受理。向学院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承诺”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须所在学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

除以上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

五、考试与评价

(一)资格审查

1.初审:学院将根据报考考生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院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三)复试

考核内容。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形式是综合面试(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外语水平能力②旅游经济学③旅游管理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面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①英语水平(百分制);②旅游经济学(百分制);③旅游管理综合(百分制)。(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生在面试时围绕上述内容首先做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面试专家提问。

2.成绩计算: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英语成绩*0.2+旅游经济学成绩*0.4+旅游管理综合成绩*0.4。(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录取

(一)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复试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等材料寄送到学院,其中应届毕业考生相关材料寄达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方可录取。

(三)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制及学费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费:3万元/全程.生(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该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八、奖、助学金

学校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三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政策可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点击链接)。

九、住宿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2.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等7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等4个学院。

十、违规处理

1.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3.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个人陈述.doc

附件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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