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泉州校区)工商管理学专业企业创新创业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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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学校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语言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960年,学校经国家批准创办于福建泉州,首任校长为廖承志。1970年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1996年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简介】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84年9月成立的工商管理系,这是中国大陆高校中最早以“工商管理”命名的新兴科系。2000年9月工商管理系与国际经济系、信息管理系、旅游系合并组建了经济管理学院。2004年10月,学校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叶民强教授为首任院长,著名经济学家、原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乌家培教授担任名誉院长,现任院长为衣长军教授。

学院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学科培养体系。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1202)学科被评为B 类学科,百分位段进入全国前 20%-30%,第五轮学科评估取得新突破。2022年工商管理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学科,2023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工商管理学科排名第33,位列前12%。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等本科专业6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一流课程4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高原学科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商务研究基地1个;省级经管实验示范中心1个。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学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学(120200)

研究方向:企业创新创业管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6.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  网上报名:2024年4月17日-4月24日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时才算网报成功(其中,拟参加申请审核招生的考生应先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导师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可通过学院相关网页查询。

考生须在规定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最迟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报名时,导师只能填报一人,填报多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报考资格。

2.寄(送)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在2024年4月25号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将以下报名材料寄(送)到如下地址,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定向就业。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10)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2)。

(11)个人陈述(附件3)。

除以上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4)。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的违规行为。

五、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二)复试。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复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具体复试形式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录取。按申请考生的报考导师、考核成绩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未办理的或逾期办理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考生在确定被拟录取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届时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学制及学费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费:3万元/全程.生(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该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七、奖、助学金

学校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三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政策可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点击链接)。

八、住宿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2.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等7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等4个学院。

九、违规处理

1.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3.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是按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阶段都无法获得硕士学位,请本校应届硕士生报考时谨慎选择考试方式。本次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仍须修完其硕士阶段的所有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博士生资格;拟录取的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或学籍。

附件1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个人陈述.doc

附件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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