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坐落于福建省会福州,是一所以农林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36年的福建协和大学农科和成立于1940年的福建省立农学院。福建协和大学农科开创了福建农林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纪元,福建省立农学院是我国南方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农林院校之一。1952年,两大文脉汇集成立福建农学院。1958年秋,以福建农学院森林系为基础,成立福建林学院。1994年,福建农学院更名为福建农业大学。2000年,在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的亲自擘画、亲力推动下,原福建农业大学和原福建林学院合并组建新的福建农林大学。习近平同志亲临成立大会,亲授校牌并发表重要讲话,殷切期望将学校建成“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知识创新的研究基地、关键技术的攻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20多年来,学校秉承“研究农业高深学术,造就专门人才”的办学传统,弘扬“明德 诚智 博学 创新”的校训精神,牢记嘱托,扎根八闽,深耕三农,接续奋斗,在培养高素质农林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高效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由单科性大学迈向多科性大学、由地方省属高校迈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的历史性转变,走出了一条地方农林院校内涵式跨越发展的新路。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成立于2013年4月,其前身是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秉承“立德固本、成人成己”的院训,形成了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学院精神。
学院依托我校整体实力,基于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优势,立足“三农”,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具有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扎实的社会科学分析能力,能引领未来国家基层治理方向的杰出创新创业人才。
学院现有教职工92人。专任教师71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3人,博士生导师7人,拥有博士学位41人。另有60多名来自省内外公共管理部门的兼职教授。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文化名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B类人才、省C类人才、省高校青年拔尖人才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有多名教师获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2名教师入选中宣部高端智库专家,1人获教育部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8人入选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培育计划,多名教师担任各级地方政府的高级顾问。
学院设公共事业管理系、行政管理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土地资源管理系、法学系等5个系,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以及1个自然资源部平台、1个省社科研究基地、5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智库、2个研究所、1个研究院、1个公共管理案例中心(全国目前仅两个)、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农林经济管理
招生专业:农林经济管理(120300)
研究方向:农村社会管理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硕博连读生),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满一学年(8-12个月)或公派连续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且能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家相关部委级别的派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的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可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以及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可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的材料;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 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 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 425分及以上);
(6)提供1篇以第一作者署名(共同第一作者的须排名第一),用英文撰写的被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且需要出具检索证明。论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用于英语水平考核的论文不能重复用于科研成果要求的考核。
4、科研成果要求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提供1篇以第一作者署名(共同第一作者的须排名第一),在C类及以上期刊(不包括《福建农林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目录》中“其他类高质量期刊”)发表的论文。
(2)论文发表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3)原则上中文论文须见刊,英文论文须提供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检索证明。网络首发的中文论文可予以认定,且须在文章正式刊出后补交相关材料;网络首发的英文论文可予以认定,且须在文章可检索后补交检索证明。
(4)期刊级别见《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闽农林大职改[2023]3号)之附件2《福建农林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目录》。期刊的分区、收录认定以论文出版当期的状况为准。
(5)论文发表当年度,发表该论文的期刊被列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团队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该论文不予认定。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1、申请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2月21日24:00前。
(2)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2月22日—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后原则上不再接收申请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
2、申请要求
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招生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未经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日期内网上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无效。申请者报名过程中导师选择以招生目录为准,并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报名前如有疑问请先行与学院联系;申请者在现场(网上)确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行保存作为以后档案使用。为方便我校与申请者联系,请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申请者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准确。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要求按照《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执行。
4、全日制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明确承诺并确保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5、申请者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申请者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申请者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网上报名后,于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寄(送)达学院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邮寄材料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EMS邮政快递。
2、申请材料上交要求
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的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含复试考核学术能力考核证明材料)。
要求:①制作科研水平证明材料目录。②按以下科研成果类型排序:学术论文、专著、科技成果奖、纵向科研项目。③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原则上国外期刊论文还需提供检索证明,国内期刊论文还需提供论文知网检索页面,CN刊号检索页面。网络首发的中文论文也可予以认定,且须在文章正式刊出后补交相关材料;网络首发的英文论文也可予以认定,且须在文章可检索后补交检索证明。④学术专著需有ISBN刊号检索页面;⑤科技成果奖、科研项目需提供证书证明等材料;⑥复试考核学术能力考核成果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还应提交《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缴费方式:关注“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综合缴费平台—报名系统—报名项目,找到“2024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非本校考生需进行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直接进行缴费(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
1、初审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14日。
1、初审结果即为初选考核结果。学院根据初选考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并在网页上公示。
2、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时间:2024年3月15日前
1、复试考核时间:2024年3月16日—5月15日。
2、复试考核按照《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农村社会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见附件)执行。
1、学费。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 元/学年•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 元/学年•生;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金山校区、旗山校区或安溪校区)入住。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的国家助学金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支付。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具体文件为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