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坐落于福建省会福州,是一所以农林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36年的福建协和大学农科和成立于1940年的福建省立农学院。福建协和大学农科开创了福建农林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纪元,福建省立农学院是我国南方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农林院校之一。1952年,两大文脉汇集成立福建农学院。1958年秋,以福建农学院森林系为基础,成立福建林学院。1994年,福建农学院更名为福建农业大学。2000年,在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的亲自擘画、亲力推动下,原福建农业大学和原福建林学院合并组建新的福建农林大学。习近平同志亲临成立大会,亲授校牌并发表重要讲话,殷切期望将学校建成“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知识创新的研究基地、关键技术的攻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20多年来,学校秉承“研究农业高深学术,造就专门人才”的办学传统,弘扬“明德 诚智 博学 创新”的校训精神,牢记嘱托,扎根八闽,深耕三农,接续奋斗,在培养高素质农林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高效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由单科性大学迈向多科性大学、由地方省属高校迈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的历史性转变,走出了一条地方农林院校内涵式跨越发展的新路。
经济与管理学院前身始于1936年成立的福建协和大学农业经济系、1940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农学院农业经济系,两大文脉汇集而成,几经调整,于2021年1月重新组建。
学院现有教职工150人,其中专任教师121人,教授25人、副教授59人,博士生导师22人。在校生3016人,其中博硕士生861人。
学院拥有1个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1个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和涉农企业经营与管理二级学科);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为农林经济管理(包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等2个二级学科)、工商管理(包含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等3个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包含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等3个二级学科);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为金融专业硕士点、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设有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8个本科专业,其中,农林经济管理、金融学2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4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农林经济管理
招生专业: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研究方向:农村金融与投资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具有境外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交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硕博连读生),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满一学年(8-12 个月)或公派连续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并且能提供由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家相关部委级别的派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的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可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以及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可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的材料;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 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100 分制需60分及以上;710分制需 425分及以上);
(6)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署名(导师为第一作者且考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高质量论文视为考生为共同第一作者)、用英文撰写发表的高质量论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高质量论文参照最新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质量论文”及“重要创新性科研成果”认定目录》(附件3)中的C类及以上国际期刊论文认定,用于英语水平考核的论文不能重复用于科研要求的考核。
4、科研要求
非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 1 篇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其中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申请者需提供1篇在获得学位后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高质量论文),导师第一作者且考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高质量论文视为考生为共同第一作者。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参照最新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质量论文”及“重要创新性科研成果”认定目录》(附件3)中的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认定。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所报考的导师。
1、申请时间:2024年1月17日—2月21日24:00前(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2月22日—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后原则上不再接收申请材料(以邮戳为准)。
2、申请要求: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招生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未经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日期内网上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无效。申请者报名过程中导师选择以招生目录为准,并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报名前如有疑问请先行与招生学院联系;申请者在现场(网上)确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申请者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行保存作为以后档案使用。
3、我校2024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2人,该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申请者须在报考前向所在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递交《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骨干人才登记表》)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后按我校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依据《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执行。
4、全日制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明确承诺并确保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一般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5、申请者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申请者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申请者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6、论文要求:中文论文须见刊,网络首发的文章可予以认定,但须在文章正式刊出后补交相关材料;英文论文须提供SCI(E)、EI、SSCI检索证明,已录用未正式刊发或刊发时间较短暂未被检索的英文论文如有DOI号可予以认定,但须在文章检索后补交检索证明。SSCI、SCI(E)、CSSCI 、CSCD和北大核心期刊的分区、收录情况以论文出版时的最新分区或期刊目录为准。在论文集以及期刊正常卷(期)范围外的特辑(special issue)、专(辑)刊,增(特)刊、一号多刊、电子刊、准印证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被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CSSCI、CSCD、北大核心等数据库收录的除外)。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网上报名后,于2024年2月29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以受理)将申请材料寄(送)达招生学院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
2、申请者申请确认须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申请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的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2)申请者本人签名的居民身份复印件(正、反两面)。
(3)有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所报考的导师。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还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应届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同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学院办法要求。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材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者还应提交《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2)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缴费方式:关注“福建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综合缴费平台—报名系统—报名项目,找到“2024年博士报名费”,进入后非本校考生需进行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直接进行缴费(不接受邮政汇款方式)。
2024年3月1日—3月14日,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初审结果,公示通过初审考生名单。
1、复试考核名单依据《附件2: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2024年修订)》确定。
2、复试考核名单确定时间:2024年3月15日前。
1、复试考核时间:2024年3月16日—5月15日。
2、复试考核办法依据《附件2: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2024年修订)》施行。
1、学费。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 元/学年•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 元/学年•生;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金山校区、旗山校区或安溪校区)入住。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奖励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的国家助学金由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支付。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具体文件为准实施。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2024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