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占地2000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另在南京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683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73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230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急管理学院溯源于2000年成立的雷电科学与技术系,2020年4月,安全工程、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应急管理三系合并组建国内首家立足气象灾害领域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学院”,同年进入教育部应急管理安全智慧学习工场首批试点院校名单;2022年2月,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学院获批省级重点应急管理学院建设点,同年11月,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学院更名为应急管理学院。
学院具备本硕博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和理工管交叉融合的专业课程设置。学院现有雷电科学与技术、应急管理两个博士点;安全工程、应急管理两个硕士点。开设安全工程、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应急管理拔尖班(咸亨国际)、应急管理+环境工程共四个本科专业,安全工程专业为2012年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2020年获批江苏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2021年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全国首个地学门类(地球物理学)下设置的本科特设专业;应急管理专业为原中国气象局重点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转设基础上,整合了行政管理国家一流专业资源所创设。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招生专业:应急管理(1201J1)
研究方向:强对流天气灾害机理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5.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名;
(4)持国外或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 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 现役军人考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9.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需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10.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在满足报考条件1–6的基础上,须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成果截止时间是招生年度2月底之前),论文须与报考专业相关。英语水平要求同硕博连读方式考生的英语水平要求。
1. 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4年2月20日
提交材料:系统报名完成后即可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英语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交英语能力测试报名表。
2. 资格审核
对研究生院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学院复审,对不符合学院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复试。英语条件不满足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进入复试者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进行信息确认、缴纳报考费等复试前准备工作。
3. 复试环节
(1)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专家组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贡献评价标准》,通过对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申请者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给出材料评审成绩。材料评审成绩现场评分,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2)英语能力考核
英语成绩满分100分,采用专业文献翻译、英语口语测试和专家提问的考核方式,英语成绩现场评分,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学术水平考查请考生用PPT准备10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求学经历、学术经历、成果获奖及未来的学习计划,再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提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可能要求考生就某些热点事件表达自己的观点,假设考生是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现场评分,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导师意见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材料评审成绩×25%+英语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60%
4. 公布复试成绩
由学院公布复试综合成绩及各单项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5. 导师招生指标确定
学院根据导师承担科研项目、经费等情况,确定各博导招生名额并面向学位点所有导师公示。
6. 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导师招生名额、导师招生意愿等综合确定提交分专业考生拟录取结论,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7. 录取
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等相关工作,确保录取无误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录取质量,学院将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将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博士生招生纪检监督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5-58731709。
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招办或监察处反映。研招办联系电话:025-58731201;纪委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5-58731002。
(一)加强领导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选拔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和各单项成绩。
(三)有据可查
全程录音录像,评审内容、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均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及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对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