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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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占地2000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另在南京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683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73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230人。

【南京信息工程高等教育研究所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是学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的专门机构,也是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的咨询机构。部门主要承担学校发展和运行过程中的高等教育学有关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研究生培养等职能。高等教育研究所现有教职工5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1人;教授1人,副教授4人;另有兼职研究人员数人。

高等教育研究所以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服务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承担和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3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在研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高等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比较教育研究》等高等教育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0本;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2项,江苏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5项。在政策研究方面: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决策服务,先后承担了学院制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大学学分制、工科学院发展、学部制改革、高等教育国际化、技术产业化、局省共建、大学章程、大学排名、气象学科排名等学校重大项目,对学校快速发展和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学校发展及日常运行的建言献策的积极性,提高我校决策的科学性,部门设立了“高等教育调研及政策研究课题”并实施管理。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已培养了多名优秀毕业生,在管理工程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招生专业:高等教育管理(1201Z1)

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5.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名;

(4)持国外或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 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 现役军人考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9.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需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10.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在满足报考条件1–6的基础上,须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成果截止时间是招生年度2月底之前),论文须与报考专业相关。英语水平要求同硕博连读方式考生的英语水平要求。

四、考试与评价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资格审核、复试两个阶段。

(一) 资格审核:研究生院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若英语条件审核不通过,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也可视为达到审核条件。

(二)复试:包括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 复试时间地点:确定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后,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发布复试信息确认的通知。

2. 复试内容:

英语能力考核: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对科技论文进行汉译英及英译汉,或根据时事热点采用英文进行谈论)、专家口语面试等形式。

科研能力考核:考生用PPT(Microsoft PowerPoint)准备中文自我介绍内容,主要介绍学术经历、已取得的成果及未来的学习计划;考生抽取创新能力试题进行作答。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0.1+英语能力考核*0.2+科研能力考核*0.7

五、公布复试成绩及录取

高等教育研究所公布复试综合成绩及各单项成绩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高等教育研究所根据复试成绩、导师招生名额等综合确定提交分专业考生拟录取结论,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签订培养协议书等相关工作,确保录取无误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申诉、保障机制及违规处理

1.申诉

为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录取质量,学院将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将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者可向高教所博士生招生纪检监督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5-58731330,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研招办或监察处反映。研招办联系电话:025-58731201;纪委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5-58731002。

2.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高教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选拔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信息公开。高教所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及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和各单项成绩等信息。

有据可查。全程录音录像,评审内容、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均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3.违规处理

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及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对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七、其他

1. 导师招生指标确定

高等教育研究所根据导师承担科研项目、经费等情况,确定各导师招生名额并面向学位点所有导师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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