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绿色制造理论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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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因服务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南京江北新区,占地2000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另在南京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683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73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230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简介】

管理工程学院成立于2017年,由原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重组分设而成,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21世纪初期。学院秉持“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理念,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完善育人机制,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院建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和硕士点、“应急管理”博士点和硕士点、“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点、“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点、“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保险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字经济”7个本科专业,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金融工程”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顺利通过英国图书信息专业协会CILIP国际专业认证,是江苏省首批A类品牌专业。目前在校本科生1242人,研究生352人。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招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研究方向:绿色制造理论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5.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名;

(4)持国外或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6)当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生。

前4种学历可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第5种学历可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第6种学历可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 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 现役军人考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9.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需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10.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在满足报考条件1–6的基础上,须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成果截止时间是招生年度2月底之前),论文须与报考专业相关。英语水平要求同硕博连读方式考生的英语水平要求。

四、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4年2月20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数据,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复试资格审核结果、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2)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3)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如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以进行修改。

(4)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不得重复报名。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生成报名号的,不再补报。

(6)最后学位信息填写要求:已获硕士学位,按实际情况填写;应届硕士生,按预期获得硕士学位情况填写;同等学力,按学士学位获得情况填写;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按学士学位获得情况填写。

2.提交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齐或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报名材料可以由考生直接送达或通过邮局EMS寄送,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投递,校内考生可直接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考生需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如下(具体表格见本通知附件),请及时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材料,按以下第(1)项汇总表中所列顺序排放,逐一自查并签字确认:

(1)报名材料汇总表(附件1)。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4)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调查表(附件4)。

(6)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

(7)在校硕士生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免交此项)。

(8)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此项)。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在读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此项)。

(10)《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5,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报考导师签字)。

(11)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

(12)英语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6,英语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提交,表格完成后自备复印件)。

(13)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另外:

(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定向资格审查表》(附件7,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导师和报考学位点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5日前。

考生可于2024年3月12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考生才可确认和缴费。

4.报考信息确认

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月中上旬发布的通知为准。

5.英语能力测试

2024年3月5日前,英语未达要求考生须报名参加英语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视为英语水平符合报考要求。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英语能力测试报名表复印件进入考场,具体安排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6.复试

2024年4月,由各招生二级学院组织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考试与评价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资格审核、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英语条件不满足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

(二)复试:包括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时间地点:我院将根据报考人数等信息确定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后,在管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复试信息确认的通知。

2.复试内容:

(1)材料评审(满分100分)

复试专家组通过对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转博考生和应届考生不需提供)、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做出评价结论,给出审核结果。

(2)英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对科技论文进行汉译英及英译汉,或根据时事热点采用英文进行谈论)、专家口语面试等形式。

(3)科研能力考核

①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满分100分):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1个小时。考生从《统计学》、《运筹学》题库中各抽取1套,选择其中1套作答。

3.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100分)=材料评审成绩(10%)+英语能力成绩(10%)+专业基础能力成绩(40%)+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历加试:对于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 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不及格(低于 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公布复试成绩及录取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导师招生名额等综合确定提交分专业考生拟录取结论,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签订培养协议书等相关工作,确保录取无误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导师招生指标确定

学院根据导师承担科研项目、经费等情况,确定各导师招生名额并面向学位点所有导师公开公示。

附件1:报名材料汇总表.docx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4: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5:个人简历及自述.docx

附件6:英语能力测试报名表.docx

附件7:定向资格审查表(在职人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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