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区域创新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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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 年、2023 年,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先后两次签署协议,三方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现设有20个学院和220个科研机构,建有航空航天结构力学及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直升机动力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10个,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2个、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有本科专业6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2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博士后流动站17个。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防特色学科10个。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简介】

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80年改革开放之初,为适应航空工业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在原机械工程系基础上成立的管理工程教研室。1984年,学校独立设置管理工程系,1989年,管理工程系更名为管理系,1993年,管理系与社会科学系合并,正式成立工商学院,副校长许棠出任首任院长,工商学院是学校第一家以学院命名的教学研究机构。2000年,工商学院更名为经济与管理学院,2006年,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系整体划转到经济与管理学院。

目前,学院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系统工程、工业工程、复杂装备研制管理等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并可招收机械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支撑学科,系统工程为国防特色重点学科;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招生专业涵盖10余个二级学科;具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以及金融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被国家人社部评为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管理硕士通过PMI-GAC国际认证。

学院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经济系3个系,目前招生专业包括: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2000多人。其中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工业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工信部重点专业和江苏省重点专业(类),工商管理、会计学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为“十四五”重点建设专业。7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4部教材入选国家规划教材和精品教材。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招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研究方向:区域创新管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9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同时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不包括报考导师。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申请者除满足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已获硕士学位,国外、境外所获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同时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认证报告。

四、报名及申请材料

参加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直博生除外)均须按如下要求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网报系统(http://yzsbm.nuaa.edu.cn/1ogon)按照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3.报名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居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按网报系统生成的格式,手写签名),推荐人不包括报考导师;

(5)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TOFEL、GRE、雅思、CET-4.CET-6 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工程博士可提交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以本人贡献为主的研究成果已经形成的行业标准或国家、国际标准: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以第-完成人获得的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等:以本人贡献为主形成的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其论证报告”或“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报告”,并获得重大工程应用及同行认可;主持或作为重要骨千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或型号任务。

五、资格初审

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的工作管理办法》(院字(2022)8号)进行初审,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〇二四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2.申请人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 分;TOEFL成绩>80分;IELTS成绩>6分:GR成绩≥300分;GMAT成绩≥650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260分;WSK(PETS5)成绩>60分: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3.报考年度近三年,以申请人为第-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A+、A、B、C、D、E、中I、中 II、中 III中 IV 期刊上至少发表或录用1篇学术论文。上述期刊分类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控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的有关规定(试行)》(院字(2022)1号)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管理办法》(院字(2022)7号)以及《2024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细则》,导师需在其本年度剩余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拟参与考核学生建议名单;

1.奖励计划:按照《2024 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细则》确定招生计划,单独进行考核;

2.普通计划: 如果导师本年度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导师本年度拟招生限额,则报考该导师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可进入普通计划考核建议名单:如果导师本年度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超过导师本年度招生限额,则由该导师进行遴选,以不超过其本年度招生限额的申请人数进入普通计划考核建议名单;

3.未通过所报考导师遴选的优秀考生,可申请调剂给其他尚有拟招生剩余指标的导师,在指标限额内经该导师筛选、确认,申请人可进入考核建议名单;

4.各导师筛选申请人的规则需报学院备案!

5.导师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未确认者视同不选择任何考生进入考核建议名单。

经初审合格且通过筛选的考生建议名单,由学院确认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原则上提前不少于5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

六、考核评价

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对初审合格名单中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学术能力评价、笔试、面试三个部分。

1.学术能力初始评分。学术能力初始评分的成果须为报考年度近三年内发表或录用的成果,具体成果形式及标准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的有关规定(试行)》(院字(2022)1号)和《经济与管理学院高质量期刊分类方案(2021 版)》(院字(2021)5号)执行,申请人全部学术论文分值之和为其学术能力初始评分。其中:

(1)发表英文期刊不属于 A+、A、B、℃ 的开源期刊积分为 0;(2)所有成果只认申请人本人为第-作者或导师为第-作者且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其中导师-作且本人二作的论文最多只认1篇;3)每篇论文按其所属的最高类别只计分1次,科技核心、优秀成果奖、发明专利、决策咨询成果、案例、标准、专著每个类别最多只认1项;

学术能力最终评分:以申请人中学术能力初始评分25分为基准分(100分),对所有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初始评分进行百分化折算,得到各申请人的学术能力最终评分,作为各申请人的学术能力评价成绩。初始评分超过 25 分的申请人,学术能力最终评分直接评定为100分;其余申请人学术能力最终评分按照以下规则计算:申请人学术能力最终评分=[50+申读人学术能力初始得分-X(100 -50)]

2.笔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理论,考试科目含《运筹学》、《统计学》,每门科目满分50分,总分满分 100分。

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阶段,需由学院安排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管理学》、《预测与决策》),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录取。

3.本次申请考核博士面试拟采取线下考核方式,具体考核安排后续发布。面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学术型博士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综合能力两部分,工程博士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工程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具体分值设定按照当年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要求执行。考生需进行个人陈述,需自备PPT(内容可包含学术经历、科研成果、重点研究方向、未来科研发展目标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学院组织成立学科面试考核专家组对所有考生进行面试,其中工程博士指标单列,单独分组进行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以上专家组成设秘书1人。

七、拟录取

1.学院组织专人汇总学术能力评价、笔试、面试三部分的成绩计算出各申请人的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学术能力评价成绩(百分化后)X40%+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百分化后)x30%

2.学院根据考核记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低于60 分者不子录取。

3.奖励计划单列,普通计划(含硕博连读、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博士、科研博士)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4.被纳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与导师、学院签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拟录取同意承诺书》,方可最终进入拟录取名单:未签约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原则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八、最终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名单的各种材料及其录取过程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后发布正式录取通知。

九、异议及处理

如导师和考生对于录取工作存在异议,须在公示期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或监督小组组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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