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学校办学历史起源于1898年建立的湖北工艺学堂,办学125年特别是近70年来,学校共培养了近70万名高级专门人才,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中为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大行业培养人才规模最大的学校,是我国“三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6个。2024年计划在经济学、法学、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材料与化工、交通运输、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等五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经济学院现建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国际商务、金融和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点。应用经济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居前20-30%。开设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和电子商务等四个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和电子商务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是湖北省重点学科。以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武汉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挂靠经济学院建设。
学院建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主要招收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以及网络数字经济等方向的博士后人员。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互联网经济学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人,其中含硕博连读生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达到报考学院规定的报考要求。
6.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专业素养。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8.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一份报考导师接收函,需接收导师亲笔签名同意(必须明确注明志愿报考情况);
(3)两份攻读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书;
(4)本科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6)身份证、研究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9)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详见附件);
(1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2)考生报考志愿诚信承诺书。
申请材料需在2024年2月22日—3月12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①邮寄地址: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请各位考生按规定邮寄,避免邮件丢失)
②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鉴湖校区第一教学楼506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1)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整理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提交学院专家组审核。
(2)本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包括经济学及相关专业背景、学术成果和研究计划,提出初审意见;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的初审意见,确定进入学院考核名单。
(3)在学院考核的笔试环节结束后,学院在报考每位导师的考生组中,依据笔试分数高低取前3名进入学院考核的面试环节。
(4)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时公布学院考核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学术素养:主要考核申请考生的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和方法以及专业外语能力。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其内容如下:
(1)应用经济学基础理论(内容包括:①中级宏观经济学、②中级微观经济学、③中级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两门课程中可选择一门);
(2)前沿与热点经济问题;
(3)英文专业文献阅读分析能力。
2.考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经报考导师推荐、学院考核、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不需要参加学院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合格者可直接录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具体期刊目录如:《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世界经济》和《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以及在UTD24、FT50、ABS4星级期刊上发表应用经济学领域的学术论文。
(2)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学术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1)学术潜质:主要考核申请考生的学术兴趣、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考生根据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针对自己的博士研究计划,做不少于15分钟的ppt展示,进行公开答辩,面试小组将根据申请人答辩情况,从课题背景了解程度、研究成果、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语言运用与表达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①研究基础(30分):主要评价申请者科研项目经历、已发表论文及出版专著等成果;②研究计划(30分):文献阅读和综述能力、研究内容创新性、技术路线可行性;③科研潜力(30分):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科研潜力;④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主要评价答辩PPT制作、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诚实守信等。
4.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博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按照计划类型、导师专项接收指标、录取原则和考生综合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2)在每位当年招生导师原则上录取1名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的情况下,学院如有剩余指标,则按照余下考生总成绩分数排名依次录取,且每位导师的余下考生中最多只录取1名。
2024年1月22日-2024年3月12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12日,考生向学院邮寄或现场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请各位考生按规定邮寄,避免邮件丢失);
2024年3月下旬,学院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并公布入围名单;
2024年4月中上旬,学院组织考核。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一)考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若成功缴费后未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将通过学信网于2024年7月份统一退费到扣费账户。
(二)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四)学院纪委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接收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