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公共政策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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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现有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两个校区。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个门类,拥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86年成立的武汉地质学院社科部,2012年将政法学院和资源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系合并组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兼备管、工、法三大学科门类,以“追求卓越、以质图强”为导向,秉承“人才立院、开放活院、实干兴院、创新强院”的发展思路,以“努力培养兼具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通晓政治思想、法治理念、管理哲学和管理技能,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为使命,致力于“卓越公管、开放公管、和谐公管、幸福公管”建设。

学院现设有4个系(公共行政系、土地资源管理系、法学系和应急管理系),2个教育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公共管理(MPA)、法律硕士(J.M)、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交叉学科学位授予权。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

二级学科:公共管理(120400)

研究方向:公共政策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培养目标

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在科学或工程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拔尖创新人才。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满足硕士学位论文综合评定为良及以上等级。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领域已工作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高级职称。②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③在T5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得省级科技奖励或获得国际、国家发明专利)。

3.外语能力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或IELTS≥6.0,或TOEFL≥8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且翻译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专业素养;符合各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成果要求和条件。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高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如进入综合考核,须参加报考单位组织的加试环节,并达到报考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8.本校教职工仅接收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和专职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五、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报名系统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招生系统(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博士生招生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完整且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考生需缴纳155元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一)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0日

(二)报考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材料寄送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仅接收EMS邮寄相关材料,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快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以寄件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若未按时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1.考生《报考材料》包括: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③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或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外语水平成绩证明(CET4、CET6、TOEFL、IELTS等)。

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主持或参与重大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项目、解决工程技术难题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及研究进展等。

⑨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学院规定)。

⑩以学士学位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高级职称复印件以及授课单位出具的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成绩证明。

注:《报考材料》请用A4纸印制,覆上封面(报考材料封面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信息公开→表格下载中下载)和目录按材料序号装订成册。《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单独装订,以便审核及归档。所有材料提交给报考单位后,不予退回。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审查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六、背景评估及考核

1.学院成立背景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评估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由学院制定背景评估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复试环节。

2.学院基于导师的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3.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4.对报考材料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复查。

七、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严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入学前不能取得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国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籍学位认证书);

③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④个人简历(准备6份,面试时提交面试考核组),格式见附件;

⑤《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

⑥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附件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⑦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附件3);

⑧个人基本情况汇报PPT(7分钟),在面试考核环节展示。内容包括考生基本情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情况,外语、科研与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博士阶段科研规划等。

2.资格审查时间

审查时间:4月27日下午3:00-5:00;

(二)复试考核内容

1.背景评估:成立至少由三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背景评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外语水平考核:采用面试及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外语听说、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及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3.复试总成绩

“申请-考核”生复试总成绩=背景评估×10%+外国语水平考核×30%+综合素质考核×6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4月28日;

(四)复试缴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考生请使用“用户名”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复试名单发布后方可缴费。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拟录取

1.普通计划的“申请-考核”生按复试总成绩基于导师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2.如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背景评估不合格。

③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

④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⑤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⑥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时转档。

⑦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⑧提供虚假信息。

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20日前转至学院,应届生可于硕士毕业后、博士入学前转档案;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就业学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九、培养、收费及奖助

1.除专项计划外,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及国家助学金(15000元/年)。学校为博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额度分为三个等级,为8000-15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等级和分类进行配套。

3.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实施国际化战略,每年投入资金保障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联合培养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4.学校设立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400元/月;根据每学期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发放,每学期一般按5个月发放津贴),博士研究生导师为其所指导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

5.修业年限内符合相关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每学年评定一次。

6.学校设有社会类专项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创新、科技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十、其他

1.学校与中国科学院有关院所和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工作由中国科学院有关院所和中国地质科学院实施。

2.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请考生关注。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附件2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docx

附件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doc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个人简历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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