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专业数字公共治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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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17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9个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我国最早创办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的高校之一,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可在行政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应急管理、数字公共治理、非传统安全、卫生信息管理等9个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以培养和造就未来的领导者为宗旨,以成为领导者的摇篮和政府的思想库为目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教学、科研、培训、咨询并重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公共管理学院。学院采用“个性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培养模式,突出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强化基础理论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上参照国际知名大学的标准和经验,努力培养和塑造具有分析、处理和驾驭国际国内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

二级学科:公共管理学(120400)

研究方向:数字公共治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硕士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拟录取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须提供成绩证书及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成绩详情的截图。

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3.TOEFL成绩(IBT)达到90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或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

4.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外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

5.在国(境)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或研究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须提供国(境)外含起止时间的学习、研究经历的证明、成绩单,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在SSCI/SCI/SCIE国际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检索证明和正文。

(五)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中文期刊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外文期刊须提供检索证明和正文。

(六)2位专家推荐。2位推荐专家,分别为考生的硕士导师和与报考学科或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我校将按要求公示推荐专家相关信息。

(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相关专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如进入综合考核,须参加院系组织的加试。

四、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及缴费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8日17:00,逾期不接收补报名。完成缴费的考生,经院系审核后,可在系统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7:00,逾期将不能补交材料。

(一)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电子证件照。考生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宽高比3:4)。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明的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照片上传时须调整为横版。

3.学历、学籍及学位材料。

(1)国内学历、学籍信息。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校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国内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内硕士学位者,请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无硕士学位者,须提供学士学位的相关材料。

注:2008年9月前获得学位或未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注册的,申请《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时需进行人工审核,请提前做好网上申请。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校将在2-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可在审核通过后进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环节。

(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8日17:00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缴费程序,材料提交完成的方可进入网上缴费界面。逾期未提交材料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标准为60元(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报名费标准为95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考生可进行补充或完善,但必须在3月12日17:00前提交(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详见附件。

2.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应届生提交)。如涉密工作必须事先进行脱密处理。

4.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其他论文以及所获专利、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勿需提交和上传。

5.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满足任一外语免考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详见申请条件)。

6.推荐专家信息:推荐专家信息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必须填写准确有效的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我校将通过系统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推荐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请考生提前联系好推荐专家,并获取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导致不能通过材料审核、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外语水平测试

学校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考试语种为英语。

(一)如考生已满足院系提出的外语水平条件,可在申请材料提交时,申请外语水平测试免试,并按要求提供外语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语免试名单拟于3月中旬公布。

(二)未满足院系要求的外语水平条件且院系允许报名的,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三)考试时间:暂定于3月底

(四)形式:暂定线下笔试。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告。

(五)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学校划定外语水平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含专项计划)。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

六、申请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申请材料审核。

根据“申请-考核”制拟安排计划数不低于120%的额度划定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人数和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报考学科(类别)及方向、报考导师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申请条件情况等。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拟于4月中旬前公布。部分专项计划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相关院系网站发布。

七、综合能力考核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一)5月12日上午8:30-12:30综合面试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考生做学术报告(18-20分钟)

PPT汇报,主要内容为考生个人基本情况,以及硕士学位论文或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二选一)。学术报告PPT请于5月11日12:00前发到学院邮箱。PPT文件名:姓名-学术报告。

2.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考核(7-8分钟)

面试专家就考生学术报告陈述的情况及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提问,考生作答。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情况以及应用基础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社会热点问题、公共管理典型案例、未来发展计划、合作精神、意志品质和反应能力等。

(二)5月12日上午10:30-11:30英语听说测试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5-6分钟)

1.考生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

2.考生和面试专家用英语对话交流(3-4分钟)。

主要就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未来发展计划、社会热点问题等内容的听说能力进行综合考查。

八、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原则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考核30分、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考核5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计算总成绩时,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占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70%。复试结束后2天内,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公示。所有研究方向考生放在一组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优先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排序;如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也相同,优先按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考核成绩排序。总成绩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考生可实名向学院监察组进行监督和申诉。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成绩未达到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体检结果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系向考生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要求脱产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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