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11个“双一流”学科,5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6个。学校现有11位中国科学院院士、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8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学科实力雄厚的信息管理教学与研究机构,前身是创建于1920年的文华大学文华图书科。
学院现有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出版发行学、信息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数据科学等8个博士专业,信息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信息资源管理(原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全国历轮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或A+,连续两轮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图书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档案学、编辑出版学、电子商务等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信息资源管理
二级学科:图书馆学(120501)
研究方向:用户信息行为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2人,目前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0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4.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2023年11月29日—12月22日。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2)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2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2022420100001_张某。
(3)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
3.网报缴费成功后,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时间截止,不允许修改考生的任何信息(附加信息除外)。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2024年1月5日17:00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24年3月9日上午8:30-11:30(暂定)。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
2、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550分及以上。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中外语科目选择免试,并须于2023年12月25日前向学院邮寄外语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外语免试通过名单在2024年1月5日17:00以后和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一并发布。
申请者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后,于2023年12月25日前寄送到学院。
(一)外语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如申请外语免试务必提供)
(二)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三)《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四)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五)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六)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七)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初步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日期及安排详见后期学院网站公告。
综合考核前,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学院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1.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综合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两个阶段:
(1)PPT报告:考生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报告完毕后考核组专家组提问,考生作答。本阶段45分钟左右。
(2)外语测试:每组2名考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每名考生单独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左右;第二阶段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2名考生就抽到的题目进行讨论,时间15分钟左右。
PPT报告阶段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潜质(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等),外语测试阶段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水平。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综合考核阶段,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一:信息资源与数据管理,加试科目二:图书馆学研究)。加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最终以学校2024年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为准。
根据住宿条件,920—2480元/人·年。
评选范围及奖助标准详见武汉大学研工部网站。
1.根据选拔结果及选拔需要,学校可增开专项批次报名招生,具体情况以学校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2.鼓励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制定本单位选拔实施细则,经学校批准后对外公布。鼓励培养单位提前选拔和考核,锁定优秀生源。
3.符合要求的部分优秀博士生导师可跨单位上岗招收博士生。各培养单位统筹考虑人才培养、科研需求、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因素,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校内其他单位的博士指导教师到本单位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做好相关工作。招生计划在本单位已下达的计划内安排,学生培养等事宜由本单位负责。
4.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维护博士生招生选拔的公平公正,按不区分导师招生的培养单位,学生在培养阶段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均无效,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7.培养单位和所有涉考涉招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采取约谈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减少培养单位研究生计划、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得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上述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准。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