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设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涵盖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河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于2017年9月正式更名为河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学院前身可追溯到始建于1982年的计算机及应用本科专业,是河北省建立最早的计算机专业。早在20世纪50年代,河北大学就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台模拟电子计算机;1979年,又成功研制出我省唯一一台中型电子计算机;1993年获河北省第一个“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学位授权点;1994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获河北省第一批重点学科;2014年建成国家高性能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分中心;2017年批准建设“高可信信息系统”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批准成立河北省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河北省云计算研究院。2019年获批河北省首家省级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单位。2021年获批信息安全博士点。2022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信息安全两个本科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信息安全系、人工智能系、网络技术研究所、智能图文信息处理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三个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一个电子信息类二级硕士授权点;一个信息安全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级学科:信息安全(1201Z1)
研究方向:网络安全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2024年,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报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4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500分及以上);
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6.具有信息安全或相关专业研究基础,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在领域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申报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3月1日-3月10日前邮寄至我院,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所有申请材料需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河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或其他可以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
6.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得参加考核;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2000字左右),包括前期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获得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11.健康状况符合河北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供所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6日,考生须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及报名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2.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标准:160元/人次。考生直接在网报系统中同步支付考试费。我校只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网上支付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及复试,一律不退返考试费。硕博连读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工作,不需支付考试费。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学科审核
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面试阶段的考生名单,综合面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三)学院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授或博导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内容包括: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综合知识运用,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重点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查。并对考生的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导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定。考核采取百分制,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
(一)学术水平考核(分值为100分)。包括前期成果及学术规划审核和专业笔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前期成果及学术规划审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审核标准参照《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量化计分办法》执行。
(二)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采用面试形式,打分采用A、B票制。招生导师在A票上打分,其他面试成员在B票上打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
总评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考生总评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1.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进行录取上报工作,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所有类别、所有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国家级、省级、校级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多层次、多功能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专栏。
1.“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可报考尚有招考计划的博士生导师。
2.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提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一)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关系人的考核录取工作。
(三)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