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数字经济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建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拥有一支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设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涵盖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介绍】

河北大学建立于1921年,初始校名为天津工商大学,建校初设商科。1960年,学校定名为河北大学。1970年,由天津迁入保定后,建立财经系。1977年,财经系改为经济系。1992年,经济系改为经济学院。1997年,经济学院拆分成工商管理学院和经济学院。2000年,学校建制进行新一轮调整,工商管理学院和图书馆系、历史系的旅游专业合并成为管理学院。

学院下设工商管理系、会计系、旅游管理系、信息管理工程系、图书馆学系、档案学系、财政学系等7个系。设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个交叉学科博士点:数字经济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包含12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10个本科专业,并有协同育人试点班1个(与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建注册会计师方向实验班)、国际合作办学项目1个(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共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班)。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级学科:数字经济管理(1201J2)

研究方向: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研究方向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条件

2024年,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报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4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好。

6.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四、申请材料

(一)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及报名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二)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6日,“申请—考核制”考生请于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填写报考信息、支付报名费等操作,逾期将无法受理报考申请。

(三)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标准:160元/人次。考生直接在网报系统中同步支付考试费。我校只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网上支付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及复试,一律不退返考试费。

(四)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申请人有效证件。

3.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

4.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③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规划书(不少于4000字)。

3月1日-3月15日期间,考生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其中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按照报名表所填顺序整理成PDF版。

纸质材料在考核现场提交,考核时间会在学院官网通知。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材料审核

导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六、考核办法

导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定。考核采取百分制,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

(一)学术水平考核(分值为100分)。包括前期成果及学术规划审核和专业笔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前期成果及学术规划审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审核标准参照《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量化计分办法》执行。

(二)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采用面试形式,打分采用A、B票制。招生导师在A票上打分,其他面试成员在B票上打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

总评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考生总评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择优录取。

七、体检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1.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复试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进行录取上报工作,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校所有类别、所有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国家级、省级、校级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多层次、多功能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专栏。

十、其他

1.“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可报考尚有招考计划的博士生导师。

2.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提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一、工作纪律

(一)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关系人的考核录取工作。

(三)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专家推荐信.doc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5 boshi.ac.cn 博研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