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坐落于名校荟萃的北京海淀区学院路,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自然资源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 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教育始于其前身北京地质学院1952年设立的研究生班,至1965年共培养研究生321名。1978年,学校恢复研究生招生,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试办研究生院,1996年正式建立研究生院,成为我国最早建有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也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高校。
目前,学校共有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北京地质学院测量教研室,我国著名大地测量学家周卡教授担任首任教研室主任,1994年开办测绘工程专业;1999年开办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004年成立土地科学技术系,2006年升级为土地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开办土地整治工程专业,2021年开办遥感科学与技术、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专业。
学院目前拥有测绘工程(含卓越计划)、土地资源管理(含卓越计划)、土地整治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5个本科专业;测绘科学与技术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MPA)以及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
二级学科:公共管理学(120400)
研究方向:国土空间治理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其中:
1.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学术学位);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专业学位);
2)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3)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4)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6)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
(2)俄语:
1)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75(或良好);
2)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成绩≥60(或合格);
3)对外俄语水平考试达到一级ТРКИ-1(B1);
4)WSK(ТЛРЯ)≥60;
(3)日语:
1)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80;
2)全国大学日语六级成绩≥60;
3)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三级(N3);
4)WSK(NNS)≥60。
2.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CSSCI/SCI/SSCI/EI等刊物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应有主持承担过所报考学科领域(方向)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2)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且排名前三);
(3)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须提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征得同意后并签订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方可报考。
(七)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寄/送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综合考核—公示—拟录取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者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一致),于3月7日前交(寄)至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逾期不予受理(只接收EMS)。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考核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论文检索报告原件。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4.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近五年科研成果的界定: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的3月31日;核心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 中所列期刊;CSSCI期刊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京大学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英文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论文均以发表当年期刊收录目录为准。
1.材料审核
(1)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所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须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做出综合意见,形成“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单位资格审核小组。
(2)学院按公共管理、测绘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特点,各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尤其须逐项审核考生所提供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级别、数量等要求。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进入复试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具体安排将公布在学院当年的复试方案中。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各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考核应采取笔试、实验、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定。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3.录取阶段
(1) 录取公示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
(2)录取类别
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拟录取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的公函。
学院建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牵头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自律博士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有关专家组成的巡视组巡视,对面试考核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
2.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3月7日前;
3.综合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拟录取名单复核及公示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细则适用于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