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教育政策与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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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得到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独树一帜的人文社会科学”为学科整体建设目标,致力于构建“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卓越的基础学科、顶尖的社科学科、创新的交叉学科”学科布局。目前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校14个学科获评A,其中9个获评A+;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科建设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顶尖学科数量再次增加,总体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学校“一流大学”9个评价要素全部成绩优异,14个“一流学科”全部继续入选第二轮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选拔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的教育研究和人才培养发端于建校之初的陕北公学。20世纪4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都设有教育系。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后,50年代设专修科教育班,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为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1952年根据教育部决定,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教研室连同专修科教育班整体并入北京师范大学。上世纪末以来,中国人民大学逐步重建了教育学科:1999年设立教育科学研究所(后改称教育研究所);2005年设立高等教育研究室;2011年4月,在教育研究所和高等教育研究室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负责全校教育相关学科的规划与建设,开展相关学术领域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活动,以“高起点、高水平、重交叉”为原则,进一步提高中国人民大学在教育学术领域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竞争力。学院现任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为周光礼教授,党委书记为刘甡同志。

在中国人民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规划指导下,教育学院始终秉承“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制度建院”的宗旨,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

二级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研究方向:教育政策与管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选拔模式

自2021年起,原则上除高校教职工、研究机构专职研究人员和国家专项招生计划外,教育学院只接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报考。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即考生报名成功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还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四、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复试考核及整体组织工作。

五、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2024年1月5日17:00。我院按导师组招生(详见附件辅助信息),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不得填报报考导师,仅填报导师组。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报名费。

报名成功后,网报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类考生网上如实填写信息,并于复试报到时,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到报考学院审核。

2、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后须将纸版申请材料于2024年1月7日24点前送达我院(申请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编号并排序;遇多页项一律双面打印;以当日邮戳为准,建议选择EMS或顺丰快递,不接受同城急送、闪送等方式;所有材料一律不退)。包括:

(1)附件1-2(见附件);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3)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0,000字);

(4)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

(5)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硕博连读生可不提交);

(7)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原件1-2篇;

(8)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考非定向考生无需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9)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专家必须留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11)报考定向(全日制)的博士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盖章部门须为该定向单位“人事处”或“人事部”等,否则无效】

【特别说明:已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只须交第8、10项报名材料】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

各导师组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过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学术潜力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将于2024年4月上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时间预计2024年4月中旬前后举行,具体以复试办法为准。

(3)复试内容与形式

笔试(闭卷)、面试。内容涉及专业水平、外语及专业素质考核。具体参见学院发布复试办法。

5、确定录取

复试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学院将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申请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及提交材料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综合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全部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综合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二)考生不得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考生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六)学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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