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术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49年,1958年升格为沈阳机电学院,1985年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1998年由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划归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2019年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发展历程中始终与辽宁老工业基地血脉相依,与装备制造业发展同向同行,是“共和国工业奠基地”的建设者、见证者。欢迎各位有志青年积极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81年成立的管理工程系,1983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获批管理工程硕士授权点,历经经济贸易学院(1993年)、经济管理学院(1998年),于2002年经济管理学院一分为二,成立管理学院和经济学院,发展至今。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个本科专业。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研究方向:优化及决策理论与方法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必须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同报考专业相关、被SCI、EI、SSCI、CSSCI(来源版)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SCI或SSCI)。
3.申请者所申请学科须与其硕士或学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硕专业须为0202应用经济学、0701数学、0711系统科学、0802机械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3交通运输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1203农林经济管理、1204公共管理、1205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由管理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4.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
5.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在报考的相关学科中取得较为出色的科研成果。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学术成果须为报考年份前三年取得(如报考2024级博士生,学术成果须为2021、2022、2023年取得),且学术成果须与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性,由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聘任的资格审查小组认定。
学硕考生学术成果至少满足以下一条;专硕考生学术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两条或某一条的两倍。
1.至少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SCI、EI、SSCI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SCI、EI、SSCI论文须已刊出或获得文章DOI号。核心期刊必须是在国内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内: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且论文刊出时需在当年核心期刊目录内;论文须已刊出或已缴付版面费并具有录用通知或获得文章DOI号。
2.至少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入选全国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MBA案例库或哈佛案例库、毅伟案例库1篇;
3.参加科技竞赛并获奖1项(作为学生身份取得须为省级一等奖前2名,或者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前3名;作为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指导教师前2人。须有证书或文件证明);
4.作为有效完成人(有获奖证书)获市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5.参与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科技厅项目以及教育部、科技部科研项目前3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前5人(在研须科研部门在研究者页盖章证明,结项需有结题证书)。
6.公开出版著作前3人;
7.市级领导批示第1人,省级领导批示前3人,国家级领导批示前5人;8.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制定省级以上行业标准前2人。
说明:上述学术成果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并五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导师考察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导师,导师通过材料审核、结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深入考察,给出总体评价并注明是否同意报考。考生前置学历与报考学科相关性由所报考学院根据本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完成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
报名网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考。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4年2月28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考材料,具体明细如下表。电子版须按照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以报名号(系统报名完成自动生成)+姓名命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纸质版需要完成胶装(参照学位论文要求),于2024年3月10日前提交至研招办(校外考生可通过EMS邮寄)。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考生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即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序号 | 材料 |
1 | 《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
2 | 《2024 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 |
3 | 《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报名信息表》 |
4 | 由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推荐书 |
5 |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6 | 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7 |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8 | 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
9 | 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
10 | 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
11 | 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
12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
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结果将通过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反馈考生。
学院依据本学科发布的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规则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最终确定进入考核名单通过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2024年4月中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内容参照当年英语六级考试大纲(不含听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下旬,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须达到学校统一制定的成绩合格要求,未达到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外语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专业外语:专业外语考核主要通过专业翻译、口语交流等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翻译60分,口语交流40分。
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知识,管理定量方法的相关知识,定量分析工具的相关知识。
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直觉与判断力、知识积累与集成能力、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系统性与逻辑性、团队意识与协作能力和学术兴趣等。
学科综合考核分为导师考核和评委组考核,成绩比例为2:8。其中导师将报考自己的考生进行排序,考核得分权重按排序分别为1、0.7、0.4、0.1、0;评委组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聘任7名教授组成,考生制作一个10分钟左右的个人简介PPT并现场讲演,内容包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专业、学习成绩(应是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毕业论文题目和论文主要内容及成绩、在学科技和学术成果、荣誉及博士研修规划等,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最终采用考核专家无记名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评委组考核得分。
(一)根据国家研究生招考流程,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在 2024 年3-5月份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分配。其
(二)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学科综合考核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三)对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家组根据考生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考核,招生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学校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招生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导师招生限额在通过考核的考生中确定待录取名单。合格考生数量大于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时,根据考核总分排序,对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专业外语考核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总排名。
(四)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导师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超过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其所报考导师录取,将不予调剂录取。如果本次拟录取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学校将对所产生的余额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次考试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调剂录取。
(五)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不得超过其招生限额。
(六)研究生院负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