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截至目前,学校拥有9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交叉学科。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建有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4个辽宁省一流学科。
目前,学院拥有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供应链管理等11个本科专业。其中,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财务管理、经济学、工商管理是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是辽宁省重点学科。工程管理、国际商务2个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2个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教师撰写的原创案例入选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交通系统优化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③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④考生须是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本校或其他高校(含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学术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应用型)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⑤学校规定的博士生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⑥招生类型要求:仅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以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
②托福70分以上(IBT);
③雅思(A类)5.5分以上;
④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
⑤在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或者EI检索(含持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⑥以英语为工作语言,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批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
第二批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3日。
两批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注意事项: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一批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2日。
第二批时间: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3日。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四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 自述”需考生手填。)。
③专家推荐书[具体要求见报考基本条件(3),模板见附件]。
④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 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 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 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⑧如报考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但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⑨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外语能力等证明 材料。
⑩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
⑪体检表(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模板见附件)。
资格审核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①纸质材料提交:请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涉及的纸质材料,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内,提交至报考学院办公室。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须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与报考学院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考生,无需邮寄证书及证件原件。
②电子材料提交: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后至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中涉及的材料逐项扫描,分别建立pdf文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博士报考材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压缩文件夹后提交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材料涉及考生证书及证件须扫描原件。
①学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
②审核内容包含:申请者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③考生材料申请审核成绩100分
④审核成绩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注意事项:申请考核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一起排名录取时,取申请考核考生各部分考核成绩加和总成绩的平均值(百分制)与硕博连读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进行比较。
学制4年,学费10000元/年/生。
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缴纳学费是每个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义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按照入学前学校发布的《入学须知》等相关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我校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主要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基本助学金
对象: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学年起每人2250元/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对象: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标准:每人10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标准:每人30000元。
4.专项奖助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学校分配名额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