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学校创建于1952年7月,原名东北林学院,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由原国家林业部直属管理。1985年8月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2月,由原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2005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11月,教育部和原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3月,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经济管理学院是东北林业大学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学院,是中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祥地。1955年前苏联林业经济专家马利谢夫教授在我校举办中国第一个林业经济研究生班,创立了中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1959年成立林业经济专业,1987年成立经济管理学院。1981年林业经济管理学科获得全国该学科第一批硕士授予权,1992年被评为国家林业部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设有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碳汇经济管理3个学科方向;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碳汇经济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统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12个学科方向;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会计(MPACC)、金融(MF)4个专业型硕士点。现有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8个本科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为全国一流建设专业,会计学和统计学为省级一流建设专业),学院已形成了完备的经济管理学科体系。
学科分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农林经济管理
二级学科:农林经济管理(120300)
研究方向:碳汇经济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2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考生前置学历或学位背景原则上应与其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且硕士期间成绩优秀。
6.考生须符合外国语语种及水平标准和招生专业学术成果相关要求。
(1)外国语要求:
①外国语语种为英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新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雅(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新GRE成绩不低于260分;在英语作为政府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②外国语语种为俄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以上;在俄语作为政府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③外国语语种为日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及以上者;在日本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学术成果要求需要满足其中一项:
①以第一作者(导师除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或CSCD(不含扩展库),或SSCI期刊(影响因子1.0以上),或SCI(Q3分区以上且影响因子1.0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导师除外)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期刊、CSCD扩展库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学术论文要求已见刊或网络首发、学术论文须与学科研究领域相关,CSSCI/CSCD含扩展版或扩展库需同时是北大核心期刊)。
②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含项目主持人前三名),以项目结题证书为准。
7.考生须征得申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一)公布细则
学院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
我院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凡报考我院博士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通知。
1.网报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21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招网,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博士网报”。初次登录需要实名注册,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
3.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图片标准要求:
(1)格式JPG,大小20K-100K;
(2)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照片宽度应在90至480之间且小于高度。
(4)照片高度应在100至720之间。
(5)上传的照片文件名称不要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
(6)本人近期照片不允许做处理,否则可能影响复试录取。
4.请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本人需对所填报信息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请考生在报名完成后对以下重要信息进行核对(见附表)。
5.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要求填写完整,签字并盖章。考生将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按要求报送到报考学院,同时须向报考院提供存档的纸质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每名考生报名信息只限一条,多条报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6.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费150元,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支付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10.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辅导员签字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东北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报考导师,且报考导师须在推荐信上手签“同意报考”字样。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8)外国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课题、项目、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遵照模板(见附件)、按上述顺序,A4纸打印或复印形成纸质版胶装成册,电子版请扫描材料签字盖章后的原件形成PDF文件,提交给学院,未按上述要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地点: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三)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四)初审遴选
学院根据制定的选拔标准,成立专家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打分(100分),简称为导师组评价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评价成绩进行遴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送复试通知。
(五)综合考核
考生获得复试通知后需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综合考核。学院复试小组按照规定实施综合考核工作。综合考核通过面试形式进行,具体以《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含专业外国语40分和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复试总成绩(300分)=导师组评价成绩(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其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六)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院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方法详见附件。
2.考生若为在职人员,其现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其报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3.每名考生报名信息只限一条,多条报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4.档案审核: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5.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7.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10若国家、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