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有光华、柳林两校区,辖地2300余亩。校园湖光柳影,芳草绿树,翩翩学者,蔚为大观,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实乃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始于1925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1938年,因抗战内迁建立光华大学成都分部。1952-1953年,先后汇聚西南地区17所院校的财经系科组建成四川财经学院,是建国之初全国高等院校分区布局的四所财经高校之一。1960年后历经分设、合并、更名等,于1978年恢复为四川财经学院。1979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划归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逐渐形成了独特的金融行业背景和出色的金融学科优势。1985年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以独立建制划转教育部管理,2011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财政税务学院成立于1991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财政税务专门学院。前身财政系始建于1952年,由当时西南地区17所财经院校和部分综合大学经济系中的财政学专家、学者组成,荟萃了一批知名财政专家,如陈豹隐、李锐、许廷星、左治生、谭本源、张国干、刘邦驰等。财政学专业于1952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全国最早设置的财政学专业之一。财政学科于198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授权点,1986年获批为博士授权点,1995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学科。在国家“双一流”建设中,学院财政学科成为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院拥有完整的学科体系,明确的办学定位。现有包括本科(财政学、税收学、投资学)、硕士(财政学、税收学、税务、资产评估)、博士(财政学、税收学)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学院秉承“精财税、通财会、晓投资,培养宏微观管理精英;强责任、求创新、拓视野,造就高素质财经人才”的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财政、税收、投资领域的行业精英,把学院建成财政税收投资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成为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学院。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级学科:财政学(020203)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制:学制4年
学费:9000元/生·学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其他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前须获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则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下述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提交(请考生提前准备,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
①《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专家应具有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一份应由报考博导出具。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请保证各学期注册章齐全)、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⑤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⑥往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国内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评议材料(提交匿名版和非匿名版,匿名版仅匿去本人姓名):
① 个人简历(限1页)
② 目录(请在目录页附注“本人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如因有虚假隐瞒影响考试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手写签署姓名)
③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需提供GPA成绩,并注明所在学校GPA满分分数)。
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仅提供一项即可):四六级证书、托福或雅思成绩单、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硕士期间校内老师一作本人二作在英文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代表性科研成果:
(1)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仅限正式见刊成果,本人一作或唯一通讯作者或硕士期间校内老师一作本人二作。若本人为第二作者,需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第一作者是否为校内老师的证明),须提供期刊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专著:已公开出版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著(仅限正式出版成果,以专著中所列作者为准),须提供专著复印件一份(仅需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
非科研类获奖证书:分别为考生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或其他奖项之一,须提供获奖复印件一份。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一份,须提供针对所报考专业的某一问题制定的详尽研究计划(包括选题依据,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考核指标(成果)等内容)。
代表性论文1篇,(请在目录页标明)或其他未发表成果(作者排序要求和证明要求同前)。【注:代表性论文将用于面试汇报,材料发送后不予更改。】
提交方式:资格审查材料与评议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版-①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汇总成1个PDF文档附件,文档命名为“资格审查+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②评议材料按顺序汇总成1个PDF文档附件,发送匿名版和非匿名版各一份,文档命名为“匿名/非匿名+评议材料+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
将3个附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2024博士报考+姓名”。
纸质版【仅接收顺丰寄送】:①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寄送1份;②评议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寄送非匿名版1份、匿名版5份。
(三)材料评议
学院将组建材料审议专家组对以上材料进行评议,不区分专业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考生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材料评议对考生的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和培养潜质等情况进行独立量化打分。按照材料评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四)学术潜质测试
由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
经测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人数,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财税理论与政策》,主要考查考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笔试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时间为3小时。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1)考生个人介绍(2)成果汇报(3)英语交流沟通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考查内容包括:
(1)专业素养: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科研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基础的科研素养与潜能,独立思考、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创新潜质: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4)外语水平:考查考生英语知识掌握程度及英语交流沟通能力。
(5)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身心健康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当场独立打分。面试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的工作机制。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笔试加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一)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40%+面试*60%
(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合格生源中,不分专业依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专项计划单独排名,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不足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我院博士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院网站公开发布,且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的监督和检查,考生如对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院提出申诉,由研究院对材料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考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4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