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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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有光华、柳林两校区,辖地2300余亩。校园湖光柳影,芳草绿树,翩翩学者,蔚为大观,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实乃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始于1925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1938年,因抗战内迁建立光华大学成都分部。1952-1953年,先后汇聚西南地区17所院校的财经系科组建成四川财经学院,是建国之初全国高等院校分区布局的四所财经高校之一。1960年后历经分设、合并、更名等,于1978年恢复为四川财经学院。1979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划归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逐渐形成了独特的金融行业背景和出色的金融学科优势。1985年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以独立建制划转教育部管理,2011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简介】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科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25年光华大学商科银行学系和重庆大学商学院银保系。50年代在财政系下设财政信贷专业。1978年恢复招生,在财政金融系设立金融学专业,1979年成立金融系,首任系主任为著名货币学家何高著教授,其后曾康霖教授、冯肇伯教授、刘锡良教授、殷孟波教授先后任金融系主任。1981年获批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点,1990年获批货币银行学博士学位点。1986年国际金融教研室划出成立国际经济系,1991年保险教研室划出成立保险系。1997年全校系改院,以金融系为基础、并入国际经济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以及农经系农村金融教研室组建金融学院,殷孟波教授任院长;其后张桥云教授、赵静梅教授担任院长。1997年保险系改为保险学院。2008年成立证券与期货学院。2022年保险学院、证券与期货学院与原金融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金融学院,王擎教授任院长。1996年金融学被评为四川省重点学科,1997年金融学被评为中国人民银行行属重点学科,金融学专业开始招收博士后;2000年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研究中心;2002年金融学科在教育部组织的评审中综合实力排名全国第一,被评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通过教育部全国重点学科评审,蝉联国家重点学科;2011年,985工程“金融学科群与中国金融创新发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正式立项建设;2017年,应用经济学入选国家一流学科;2019年-2020年,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招生专业:保险学(0202Z7)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9000元/生·学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我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专项计划除外)。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前须获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我院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则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二)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清单,模版详见附件。

2.《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专家应具有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其中一份应由报考导师出具。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录取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往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6.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需提供GPA成绩,并注明所在学校GPA满分分数)。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代表考生最高水平的英语成绩单、证书等复印件(四六级、托福、雅思、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证书)。

8.科研水平证明材料。

(1)学术论文类成果(中文论文须正式见刊,英文论文须在线发表,本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本人为第二作者,需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第一作者是否为校内老师的证明),中文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和封底复印件,英文论文需提供论文正文复印件;

(2)科研著作类成果(须为正式出版,本人为排名前五的作者),需提供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和封底复印件;

(3)科研课题类成果(本人为主研前三),需提供科研课题的立项书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中有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页面;

(4)科研获奖类成果(本人为获奖人排名前五),需提供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9.《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需提供针对报考专业的某一问题制定详尽的研究计划(包括立题依据,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考核指标(成果))。

10.应届生提供详细的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论文,若是优秀学位论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若无毕业论文,须提供一篇工作论文。(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交)

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材料每名考生需提交1份署名版和1份匿名版(匿名版须隐去考生姓名、照片和报考导师信息),如若未按照要求进行匿名处理,后果自负;

(2)提交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3)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4)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

(三)材料评议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材料评议对考生的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和培养潜质等情况进行独立量化打分。按照材料评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四)学术潜质测试

由学校组织统一笔试,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

经测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

我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科目:《经济学基础》

笔试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时间为3小时。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考查内容包括:

(1)专业素养: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科研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基础的科研素养与潜能,独立思考、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创新潜质: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4)外语水平:考查考生英语知识掌握程度及英语交流沟通能力。

(5)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身心健康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请提前准备20分钟的研究计划PPT。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当场独立打分。面试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的工作机制。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合格生源中,不分专业依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金融科技联合办学项目计划单列,不区分报考类型,依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录取时确定一名联络导师。

(3)专项计划单独排名,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②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

③综合考核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

④加试成绩低于60分;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三)调剂

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不足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六、信息公开

我院博士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网站公开发布,且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的监督和检查,考生如对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对材料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考生。

七、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4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材料清单.docx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pdf

附件2:专家推荐书.pdf

附件3: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pdf

附件4:西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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