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金融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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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81.66万平方米。学校正与眉山市合作共建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两校合并为学校题词并寄予深切厚望。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李岚清同志在考察新四川大学时说:“四川大学是我们改革最早的大学,对我国高校的改革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可以说是高校体制改革的先锋。”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期间,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四川大学视察慰问。2016年,李克强总理来校视察,勉励川大要为全国“双创”带头,多出世界一流学科。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历史悠久、传承厚重,其前身起始于1905年的四川大学经济科,距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史。著名经济学家彭迪先、张与九、蒋学模、胡寄窗、宋涛、陶大镛、胡代光、周春、刘诗白等先后在此传道授业或求学。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充分发挥以政治经济学为主的理论经济学优势,不断巩固和扩大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宏观经济、金融、“三农”问题等传统和新兴学科研究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院下设经济系、经管与财税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系4个教学单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等14个研究单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博士后流动站2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拥有政治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

现有学生2800余人,教职工134人,其中专任教师119人,教授41人,副教授4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1人,文科讲席教授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委托)项目首席专家6人,“让·莫内讲席教授”  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四川省人才计划入选者7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2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四川省突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人,四川大学“双百人才”计划A类人才1人、B类人才9人。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金融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9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9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交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3.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

5.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一)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  “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顺序整理材料,并在2023年12月15日17点前将申请材料和自查表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特别提醒:1、2023年12月15日17点是材料收到的截止时间;2、请选择稳妥且能将材料送到接收地点的快递公司;3、请严格按照“博士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见下表)的顺序及要求提交材料。

博士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材料内容

备注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2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专家推荐书

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书,且其中一份须为报考导师推荐。

5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6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字数:不少于2000字

8

硕士毕业论文摘要、目录及评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提供开题报告

9

考生参与科研、已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的复印件

提供检索号或收录证明或书号

10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11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12

援藏计划研究生专项考生推荐函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提供(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出具)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3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2.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4年1月中上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3.复试

我院在复试环节对申请者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

复试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所属专业笔试科目“经济学综合”,统计学专业笔试科目“统计学综合”,闭卷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面试:考生参与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40分钟/人。学生需按照上面的考察内容准备10—15分钟的PPT。

复试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为0.5:0.5,考生复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S复=(S笔试+S面试)/2。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的具体安排详见我院博士复试通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六、录取

1.考生入学总成绩:S总=S材料评议x 50% +S复x 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3.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七、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国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学科门类,哲学、文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每生每学年9000元,其余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参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41000元。

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体检: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将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多个环节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和身份信息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身份信息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xlsx

附件2.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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