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世界经济专业国际金融与开放宏观经济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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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先后任院长。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归教育部领导。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翻开了向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目标奋进的新篇章。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上海财经大学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工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学校占地812.9亩,共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国定路777号。截至2023年9月,现有各类在校生19483人,从学生分类看,全日制本科生8040人,硕士生7226人,博士生1408人,留学生334人。有专职教师968人,正高级256人,副高级372人。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简介】

百年大计,百年商学,与党同年,始于沪上。郭秉文、马寅初等一代先贤,高瞻远瞩,兴办商学教育,一大批海内外学者,传道授业,培育商科良才。1921年设立的上海商科大学,成为国内第一所商科大学,其中的普通商业系、工商管理系、国际贸易系,为当今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本科教育之发端。

几经调整,数易其名,初心不忘,矢志不渝。1932年,学校独立建制,定名国立上海商学院;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1993年成立恒通工商管理学院,1995年组建工商管理学院;1998年成立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03年,在恒通工商管理学院的基础上成立MBA学院,并于2011年组建商学院。2018年,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与商学院重组为新商学院。如今,学院已经发展成为涵盖“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AACSB、EQUIS、AMBA国际认证的的国内领先商学院。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招生专业:世界经济(020105)

研究方向:国际金融与开放宏观经济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拟招全日制39人(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名额)+非全日制6人(工商管理学专业)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CET-62430 或 IELTS26.0 或 TOEFL2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己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1)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类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②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它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

(2) 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或管理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以及经济学基础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或80分);

②)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数学或数理统计学的申请人,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80分);

③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它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或 80分)。此外,还必须选修过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0分。

4.有较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经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要求。

5.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CET6>450 或 IELTS>6.5或 TOEEL≥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在境外期刊上按作者姓氏英文字母排序的论文,其作者排名不分先后)或具有相当水平。

6.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申请人本科或硕士阶段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

7.如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或 SSCI、SCI 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23 年11月 30日前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ups:/yz.sufe.edu.c/)在线申请。申请者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査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全部申请材料:

(1)中文或英文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2)中文或英文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包括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研究设计、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不少于 3000字: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5)学术成果:包括获奖证书扫描件、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扫描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超过5件,其中不超过3件代表性成果需在上传时文件名注明“代表性成果”字样;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土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23年12月5日前,向商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初审

1.时间:2023年12月中下旬

2.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3年12月中下旬将通过研究生院、学院网页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请密切关注学院及学校网站相关信息。

六、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4年1月上旬

2.学院组成专家考核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査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学术兴趣、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各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査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遂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土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高标准要求,专家考核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进行评议和票决,确定综合考核意见,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奖学金及津贴根据学院和学校的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2.本方案由商学院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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