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先后任院长。198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归教育部领导。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翻开了向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目标奋进的新篇章。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上海财经大学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工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学校占地812.9亩,共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国定路777号。截至2023年9月,现有各类在校生19483人,从学生分类看,全日制本科生8040人,硕士生7226人,博士生1408人,留学生334人。有专职教师968人,正高级256人,副高级372人。
上海财经大学的经济学教学与研究历史源远流长。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设立了经济研究室。1950年8月,上海法学院财经系科并入,学院增设经济系。1951年6月,经济系更名为经济计划系。1958年8月,经济计划系随学校与华东政法学院合并成立上海社会科学院。1960年重建上海财经学院,设商业经济等专业;1962年夏,撤商业经济专业,设工业经济、贸易经济等专业,直到1972年4月随学校被撤销。1978年复校,1980年2月成立经济学系,由原经济学系、数量经济研究所合并组成。2000年4月成立经济学院。
老一辈经济学家孙冶方、姚耐、孙华承、王惟中、杨银溥、胡寄窗,经济学系首任系主任张淑智,经济学院历任院长程恩富、胡景北、田国强等均为经济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任院长为周亚虹教授。
自2004年以来,经济学院以“坚持立德树人、追求长远卓越、打造世界一流、服务国家急需”为发展方略,以“经济学创新平台”项目为建设载体,围绕“聚一流教师、汇一流学生、设一流课程、育一流人才、做一流研究、臻一流治理、创一流学科、建一流学院”的八个一流方针,全面开启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体制内经济学教育科研改革,其宗旨就在于立足中国国情和学校实际,参照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成熟的管理规范,实践教育科研改革,系统地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竞争力的行业精英、社会领袖和国家栋梁式的高层次创新型经济学人才,打造世界一流经济学院。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招生专业:经济思想史(020102)
研究方向:中国经济思想史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拟招总人数30人,(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名额)
学习方式:全日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CET-62430 或 IELTS26.0 或 TOEFL2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己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1)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类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②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它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
(2) 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或管理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以及经济学基础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或80分);
②)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数学或数理统计学的申请人,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80分);
③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它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或 80分)。此外,还必须选修过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0分。
4.有较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经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要求。
5.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CET-62430 或 IELTS26.0或 TOBFL2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己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1)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类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②)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它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nps:/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査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2)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5)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6)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扫描件,不超过3件;
(7)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近五年内参加CET-6、ELTS、TOEFL,考试的成绩证明扫描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23年12月5日前,向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推荐书:两位经济学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1.时间:2023年12月中下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3年12月中下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1、时间:2024年1月上旬。
2.由学院专家根据经济学大类组成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査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土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偙査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电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土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1、被录取的学生除可获得学校发放的博土生学业奖学金外,符合《经济学院硕博连读,博土项目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经济学院助教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学生,还可申请经济学院的助教奖学金。两项奖学金相加为每月 2000 元。
2、本方案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