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侨大学数量经济研究院(厦门校区)应用经济学专业数量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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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学校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语言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960年,学校经国家批准创办于福建泉州,首任校长为廖承志。1970年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1996年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

【华侨大学数量经济研究院简介】

华侨大学数量经济学学科由学科带头人吴承业教授在1990年开始组建,经过近20年的努力,华侨大学数量经济学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收获了一系列的成果。到2007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确定华侨大学数量经济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也是华侨大学唯一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华侨大学能够成功申请到国家重点学科,这既是国家和社会对华侨大学学科建设的肯定,同时也标志着华侨大学的学科建设已经上了一个新的层次和高度。对把华侨大学建设成 “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海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意义重大。
为了更好地建设和发展好数量经济学学科,在著名经济学家乌家培教授的倡议下,在吴承业教授和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10月正式成立了华侨大学数量经济研究院。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数量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遂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退须在入学前提交)。

5.具有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6.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7.申请审核制考生应是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 2022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四、报名

1.凡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才算网报成功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最迟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籍”下载验证报告):

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学位”,下载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历”,下载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应用经济学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

3.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版材料报送。请在4月28日中午12:00 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华侨大学数量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申请材料+联系方式。

纸质版材料报送。请在4月30号前将相关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政 EMS方式邮寄到如下地址(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我院后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考生请务必用 BMS 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承诺”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箭所在学院(研究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

绩单。

(5)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无需提交):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和本人陈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推荐书和陈述书格式参见附件2、3.

(9)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4)

(10)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的违规行为。

五、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主要对报考考生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材料复审。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或打分。通过评价或打分按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确定入围复试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复审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复试考核内容。入围复试考生按我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形式是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外语水平能力②业务科目知识(宏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子录取。面试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知识结构,宏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等专业知识考核等;

(2)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科创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3)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4)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精神、表达能力、合作意识、身体状况、其他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4.录取确认

(1)按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高低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确认录取后再区分导师,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2)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子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其中应届毕业考生相关材料寄达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间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4)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我院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学制及学费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费:3万元/全程.生(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该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七、奖、助学金

学校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三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政策可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点击链接)。

八、住宿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2.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等7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等4个学院。

九、违规处理

1.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3.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是按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阶段都无法获得硕士学位,请本校应届硕士生报考时谨慎选择考试方式。本次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仍须修完其硕士阶段的所有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博士生资格;拟录取的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或学籍。

附件1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个人陈述.doc

附件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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