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泉州校区)应用经济学专业产业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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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学校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语言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960年,学校经国家批准创办于福建泉州,首任校长为廖承志。1970年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1996年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简介】

经济与金融学院前身为商学院,2004年由经济管理学院发展成立,2009年更名为经济与金融学院,现名誉院长为著名经济学家乌家培教授,院长为郭克莎教授。

学院现拥有数量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数量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学系、经济学系、电子商务系等四个系,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电子商务和投资学五个本科专业。

学院现设有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基地---华侨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台湾经济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国际经济研究所、东南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研究所、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学校、学院分别建有实验中心和专业实验室。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四、报名

1.凡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不用缴纳报考费);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时才算网报成功。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最迟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学信档案登求,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籍”,下载验证报告);

B.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学位”,下载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历”,下载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淮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报送申请材料。(1)电子版材料报送。请在4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申请材料+联系方式。(2)纸质版材料报送。请在4月30号前将相关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政EMS方式邮寄到如下地址(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考生请务必用 EMS 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承诺”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需所在学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硕博连读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格式参见附件。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无需提交);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本人陈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格式参见附件。

(1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附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的违规行为。

五、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及评价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复试名单、复试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形式是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外语水平能力②专业基础能力③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确认

按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高低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确认录取后再区分导师,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未办理的或逾期办理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学制及学费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费:3万元/全程.生(前三年缴费,每年1万元/生),该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七、奖、助学金

学校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三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政策可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点击链接)。

八、住宿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2.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等7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等4个学院。

九、违规处理

1.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3.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是按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阶段都无法获得硕士学位,请本校应届硕士生报考时谨慎选择考试方式。本次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仍须修完其硕士阶段的所有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博士生资格;拟录取的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或学籍。

附件1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个人陈述.doc

附件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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