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创新、竞争与知识产权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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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一所与中国共产党同龄的大学。100年来,学校秉持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立校志向,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打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发挥“侨、台、特、海”区位优势,彰显“海峡、海丝、海洋”办学特色,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6个学部、34个学院(直属系、直属中心)和17个研究院,形成了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设有36个博士后流动站。2022年,学校入选国家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化学、生物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统计学、教育学共6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全国新一轮学科评估中,高峰学科、优势学科数量实现倍增,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简介】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是根据2008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和省部会商要点的精神,由厦门大学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共建成立的集科研、教学、国际交流与社会服务于一身的多功能、高层次的知识产权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自2008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秉承厦门大学“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充分发挥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交叉优势,依托厦门大学法学院、管理学院和经济学院的科研力量,同时通过自主引进专门的高层次知识产权科研人才,已经初步形成了学科优势明显、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团队。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招生专业:知识产权管理(0201J5)

研究方向:创新、竞争与知识产权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3000元/生·年(前三年缴费)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3.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备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具有与同等英语水平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院2024年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我院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0日

3.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4年1月6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寄送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5)加盖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考生本人签名);

(9)科研成果一览表(列出代表性学术成果,考生本人签字),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等)、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不端行为检测报告(要求该报告为中国知网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全文对照版”报告单,考生在报告单首页空白处签字);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要求有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目录;

(11)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以上(7)-(10)项须按照我院规定格式填报(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材料审核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

我院将根据评审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最多1:3的录取-考核比例)的原则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将公示于我院官网。

六、考核

(一)资格复审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硕士学生证原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7.体检表(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分三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列入考核总分)、外语考核(占考核总分10%)、专业考核(占考核总分90%)。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形式为撰写政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列入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全院统一考核,不区分专业。考核形式为笔试,通过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外语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的10%。

3.专业考核

考核形式由我院二级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根据学科情况组织笔试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各专业考核方式如下表。

专业

专业基础

综合素质

知识产权法学

笔试

面试

知识产权管理

笔试

面试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的90%。

专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素质(占考核成绩50%):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外语水平、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专业基础(占考核成绩40%):对考生的法律综合知识和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需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依照考核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由高至低和招生计划拟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考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拟录取结果由“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考办审核后在研究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八、体检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日程安排

以下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网站实时通知。

日期

招生工作安排

2023年12月5日-

2023年12月30日

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

2024年1月6日前

所有考生须将报考材料寄达(请用EMS或顺丰邮寄)。逾期不再受理。

2024年1月19日前

网上公示考核名单,公示时间7天。

2024年3月12日前

考生报到并进行材料原件复核、笔试、面试,详细安排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2024年3月25日前

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2024年3月31日前

完成录取工作。

十、学费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3.9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1.3万元/生);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2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4万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参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https://gk.xmu.edu.cn/xxgkml/xsglfwxx/xsjxj_zxj_xfjm_zxdk_qgjxdsqyglgd.htm。

十二、住宿与费用

(一)住宿安排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上述可安排住宿的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的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团队分别入住思明校区或翔安校区;其它院系的博士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相关院系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二)费用

博士生新生住宿为2人/间,住宿费为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三、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三)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1.专家推荐信.doc

2.考生自述.doc

3.科研成果一览表.docx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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