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苏州大学商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产业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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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航天局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前身是Soochow  University(东吴大学,1900年创办),开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融中西文化之菁华,是中国最早以现代大学学科体系举办的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东吴大学是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最先开展法学(英美法)专业教育,也是第一家创办学报的大学。1952年中国大陆院系调整,由东吴大学之文理学院、苏南文化教育学院、江南大学之数理系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学校更名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其后,苏州蚕桑专科学校(1995年)、苏州丝绸工学院(1997年)和苏州医学院(2000年)等相继并入苏州大学。从民国时期的群星璀璨,到共和国时代的开拓创新;从师范教育的文脉坚守,到综合性大学的战略转型与回归;从多校合并的跨越发展,到争创一流的重塑辉煌,苏州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代代苏大人始终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之校训,坚守学术至上、学以致用,倡导自由开放、包容并蓄、追求卓越,坚持博学笃行、止于至善,致力于培育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的模范公民,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为社会输送了50多万名各类专业人才,包括许德珩、周谷城、费孝通、雷洁琼、孙起孟、赵朴初、钱伟长、董寅初、李政道、倪征日奥(yù)、郑辟疆、杨铁樑、查良镛(金庸)等一大批精英栋梁和社会名流;谈家桢、陈子元、郁铭芳、宋大祥、詹启敏等50多位两院院士,为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苏州大学商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其前身为1982年苏州财校并入苏州大学时成立的财经系。1985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参与投资建设更名为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也是苏州大学建立最早的二级学院。2002年更名为苏州大学商学院。2010  年苏州大学与东吴证券有限公司签约共建商学院。2022年2月,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与苏州大学签署三方协议合作共建高水平特色商学院,学院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期。

学院下设金融科技系、数字财税系、数字经济与贸易系、智能会计系、智能商务与管理系5个系科;智慧供应链研究中心、江苏现代金融研究基地、苏州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等省级研究机构。学院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5个(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学院拥有财政学、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会计学(会计+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金融学(金融+计算机双学士学位)/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5个本科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会计学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应用经济学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符合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3、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5)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6)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4、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80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或在英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审核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时,除国家和学校鼓励建设的交叉学科外,考生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硕士毕业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报名时需要提供三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

四、报名与考核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024年2月上旬,我校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外发布本单位招生“实施细则”,详见各单位网站。

2.2024年2月19日-3月10日,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我校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并缴报名考试费80元。

3.2024年3月中下旬,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价,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组建各学科专业专家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

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看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招生情况。由于招生计划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组)不能确保招生。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拔博士生,同一导师如在不同专业、不同方向、不同导师组内同时招生,该导师招生计划也不超过其招生限额。具体请咨询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报考导师。

五、材料提交清单

1. 本科毕业证书

2. 学士学位证书

3. 硕士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有效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 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有效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5. 学历认证材料(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证明章)

7. 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等)

8.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改名,还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改名证明及改名户口页)

9.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业型硕士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三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可在本文附件或在报考服务系统“填写/修改报名信息”-“推荐人信息维护”版块下载】

10. 思想政治考核表

11. 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包括博士期间拟研究领域或方向、国内外研究现状、内容与方法、预期成果、创新点等,不少于3000字)

12. 与系统填报过程中“符合报考条件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以及其他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材料,包括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13. 报考临床医学专博的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4. 根据实际情况及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材料要求

已在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同学,请提交如下材料:

1、提交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

2、电子版:请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扫描后按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要求分项上传。

3、纸质版:所有申请材料按序整理,做好目录,装订成册。

纸质材料务必与电子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4、提交截止时间:

电子版:2024年3月10日前(以系统关闭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版:进入综合考核时线下提交。

5、其他要求:

(1)外文期刊(如,SSCI或SCI期刊论文),必须提供收录证明及分区证明(中国科学院版);

(2)学院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之后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考核环节。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材料评价及综合考核

(一)材料评价标准(仅“申请-考核”制适用)

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材料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具体评价材料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学业水平及学习工作经历

本科、硕士阶段成绩(15分)


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报考专业匹配度等情况(10分)

外国语水平

外国语各类考试成绩或国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文论文发表等情况(10分)

科研成果

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获奖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等(30分)

创新潜力

科研潜力(20分)


研究计划等(15分)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满分值100分,其中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笔试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知识的交流与沟通。

1、笔试:

专业理论与运用能力测试: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加强对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专业领域的交流与表达能力,包括专业基础、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3)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申请-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结合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九、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初审和复审两步。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考核阶段进行资格复审,除审核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在读证明)外,往届硕士毕业生需审核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审核硕士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持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档案审核

2024年我校博士生仅招收全脱产非定向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其他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我校今后将其列入不诚信单位,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进行严格审核。

(四)入学资格复查

录取的博士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若202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pdf.pdf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pdf

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

附件:思想政治考核表(模板).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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