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1997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坚持“习礼乐文、精于术业”的办学理念和“法治、科学、民主、阳光”的治校方略,彰显“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经过40年的发展,学校已经建设成为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是广东省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当前,学校正朝着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目标阔步前进。
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地处琶洲国家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核心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学校教学资源丰富,科研设施齐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78万元;图书馆藏书503万余册,有电子期刊册数143万,馆舍面积5.4万平方米。学校实验实践教学成效显著,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首批2个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并入选首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与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财政税务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6年7月的财政税务系,1987年因与当时的广东省税务局共建税务专业,遂改名为税务系。1998年,由于税务专业调整为财政学学专业,又恢复为财政税务系。2004年,增设公共事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专业,财税系更名为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08年6月,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按学科分设,遂更名为财税学院。2010年,新设资产评估专业,2011年,新设注册税务师专业方向。几经易名,于2013年4月正式确立为财政税务学院。2011年3月,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共建广东财经大学税务干部进修学院。2016年7月,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共建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财政税务学院经过33年的发展,至2019年6月,学院拥有教职员工60人,现有专任教师、科研人员49人,行政、教辅人员11人,具有正高职称8人,副高职称21人,讲师17人;拥有博士学位35人,博士后研究人员4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以上学位17人;同时,拥有客座教授84人,实践导师62人。经过不断的发展,学院现有财政系、税务系、资产评估系和财税管理信息化实验室4个系室,开设了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税收学(注册税务师方向)4个专业,2006年,财政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并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7年3月被评为广东省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010年8月,财政学(含税务)专业获国家级特设专业,财税管理信息化实验室水平先进,设施完善,属于国家级重点示范实验室;2013年,税收学专业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基地1个,获省级大学生实践基地2个;2015年,获广东省协同育人基地;2016年,财税学专业获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学院同时主设有财税信息化、政府采购、纳税服务以及非营利组织等4个研究中心。现拥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00余人。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财政学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应用经济学总共招生1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三)学历要求(满足条件1或2)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4年入学前能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五)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意见。
(六)申请人原学习专业或所从事研究的专业应与申请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七)报考人员身心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八)“申请-考核”制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学术业绩及英语水平要求: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0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以下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之-: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相关CSSCI或我校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获省部级政府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5);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学科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我校2024年博士生招考不收取报名费。
“申请-考核”制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3月8日;普通招考系统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12日。
(二)材料提交
1.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及顺序(不装订)如下:(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广东财经大学。(内容不得更改)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
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4)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
“申请-审核”制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1)其他能反映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材料: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及完成部分的论文初稿)、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等。每位考生择其摘要及重点部分,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0页。
(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2.“申请-审核”制考生在2024年3月8日前、青普通招考考生在2024年4月12日前,必须将材料寄送(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至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审查工作后,统一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三)考试考核
1.“申请-审核”制考生
(1)各招生学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综合能力考核拟安排在2024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申请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 =面试成绩x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x笔试成绩权重。
(一)请考生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二)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四)考生申诉机制
若考生本人对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相应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院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写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考生本人签字,学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在收到学院回复的3日内,向学校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可由本人签字后拍照发至邮箱邮件名称为“2024年博士招生复议-姓名”学校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