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产业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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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 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始建于湘潭矿业学院1989年成立的经济系,历经经济贸易与人文科学系、湘潭工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2003年更名为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2016年与成立于2006年的管理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商学院。

学院现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11个本科专业。经济学专业为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学、会计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等两个专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两个专业被湖南省2019年专业综合评价为A类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教育硕士(旅游服务)、工商管理4个专业学位点。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级学科: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政治 态度正确,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无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受处分记录。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在入 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与所申请专业原则上 相同或相近;持国外学历学位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满足条件(二)者,硕士就读专业与所申请专业原 则上相同或相近,获得硕士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 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至少发表 2 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 有 1 篇被 SCI 或 EI 核心期刊收录,社会科学类有 1 篇被 CSSCI 来源期刊或 SSCI 期刊或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收录;或以第一完成 人获得 2 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2.获得与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或学校认定的一级学会奖励(省部级奖励为三等奖排前三、二等 奖排前五、一等奖排前七;国家级奖励为有效排名);或主持与申 请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四)不满足条件(二)、条件(三)者,本科就读专业与 所申请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 请学科专业领域工作满 10 年及以上、获评高级职称,并具备以下 条件之一:

1.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至少 发表 3 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有 2 篇被 SCI 或 EI 核心期刊 收录,社会科学类有 2 篇被 CSSCI 来源期刊或 SSCI 期刊或学校认 定的核心期刊收录;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 3 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 权;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 8 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 权;

2.获得与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省部级奖励为三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前三、一等奖排前四; 国家级奖励为三等奖排前五、二等奖及一等奖为有效排名);或主 持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国家级课题;或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五)外语水平符合申请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专业 基础扎实,科研成果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符合 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六)获得学士学位,本科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专业原则上相 同或相近;持国外学历学位者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八)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报考。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及报名步骤,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7日9:00-12月20日17:00。

(三)报名费

1.收费标准:350元/人。

2.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00-22日17:00缴纳,未按时完成缴费者,视为自主放弃报名资格。

3.缴费方式:考生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或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统一收支平台”,考生使用“本人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本人姓名”登陆,点击“学杂费”,根据界面提示自助完成缴费。注意:报名号填在登录界面的“学号”栏内;报名号后须加上“2024”。

(四)考核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态度、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及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笔试、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课程:应用经济学综合

2.成绩评定

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60%。

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

3.具体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2024年1月14日

笔试考核:2024年1月15日9:30-11:10

面试考核:2024年1月15日15:00开始

五、考核、录取的监督

1.考核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考核与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有近亲参加本学院考核,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小组对学院考核与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督查。

《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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