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西方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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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拥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现址设在学校二里半校区,坐落于钟灵毓秀的麓山之怀、湘水之滨。从烽火连天的抗战时期走到日新月异的开放年代,学院的发展历史可谓栉风沐雨、源远流长。

学院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多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会计硕士(MPAcc)3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统计学(一级学科)社会经济统计、金融统计、风险管理与保险等专业方向的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国内一流培育学科。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理论经济学(020100)

研究方向:西方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学位者;

4.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外语水平应符合学科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合格成绩及以上或近三年雅思6.5以上或近三年托福成绩90分以上;或已获得QS世界大学排名400名以内院校硕士学位者;

6.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CSSCI收录刊物或者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SCI/SCI收录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7.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9.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申请人年龄不大于35岁。

四、招生程序

(一)考生申请

2023年12月13日-17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2023年12月19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二)学院资格审核

2023年12月20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

2023年12月21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综合考核

1.2023年12月27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2.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含宏微观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为2个小时。

4.面试:采用考生PPT报告和专业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形式。考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和理解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采用100分制)。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6.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学院根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结果。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录取与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4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收费年限为4年)。如有变动,按国家及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最新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

1、资格审核不合格但符合博士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可参加2024年3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2、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通知为准,相关附件请到该通知后下载。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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