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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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00余人。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经济学院历史底蕴深厚,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前身中原大学设立的四大学院之一的财经学院,2000年由原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学系和国民经济管理系合并更为现名。

经济学院的经济学科是我校历史最为悠久的学科之一,其始建于1949年,是建国后国内高校中设立最早的学科点之一。1953年,在全国的院系合并中,其荟萃了中南地区十余所大学各领域师资和图书资料之精华,成为当时中南地区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理论经济学学科点;也是中南地区最早获得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点的学院(2000)。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经济思想史(020102)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出版过学术专著或撰写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具有其他能体现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培养潜质成果的,原则上优先考虑招录。

6.有较强的英文说、读、写能力,能提供相应体现英语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或托福成绩和各类英语竞赛成绩等。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条理清晰,科学合理,具备较强的可行性。

四、选拔程序

(一)考生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报考条件一、二、三、四为必备条件,如不能达到则不进入后续计分程序,条件五、六、七项合计分数为100分,分别为40分、30分、30分。

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方式进行,参会人员须达到小组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条件五、六、七的实际情况综合审定并打分,得出资格审查最终成绩。

资格审查及格以上,可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不及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综合考核由各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可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各导师组和各专业可采用各种科学合理而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考核科目为二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每门均为100分,总分300分。专业课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30分)、科研能力(40分)、综合素质(30分)等。各考核科目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应由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学院要将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备查。

(四)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应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领导小组审定学院的建议录取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培养潜质等方面,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五、信息公开及申诉机制

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招考方案和实施细则提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学院在招考方案中公布申诉方式,接受考生、社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考生对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异议的,首先向学院监察小组提出申诉,由监察小组对申诉材料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考生。考生如对监察小组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六、考核纪律

1.考核工作小组及导师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博士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

2.对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反招生规定的导师及招生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学校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培养

(一)学制

2024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二)培养要求

博士研究生除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修读任务外,还需完成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包括广泛的文献阅读、助教与助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经历、参加学术会议、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等。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明确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的具体内容,写入专业培养方案。

(三)中期考核

我校录取的各类博士研究生必须在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九、其它说明

1.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2月26日-3月25日期间将报考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和PDF版电子版材料寄送和发送至经济学院。同时收到纸质材料和PDF版电子材料的视为报名成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经济学院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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